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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租房提取公積金額度是多少

成都租房提取公積金額度需要根據不同情況來判定。

1、已備案的市場性租賃住房,房屋在中心城區和城市新區的,繳存人月提取限額為1800元;房屋在郊區新城的,繳存人月提取限額為1200元。

2、未備案的租賃住房,繳存人月提取限額為1000元。

3、已備案的政策性租賃住房,按實際租金提取。

階段性政策實施期間,緩繳企業的繳存人辦理租房提取,不受連續繳存公積金滿3個月的限制。其他申請條件及申請資料仍按原政策規定執行。

成都租房提取公積金額度是多少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税完税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鑑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註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鑑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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