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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寺的制度是什麼

禪寺的制度是什麼

1、禪寺制度,最初只有方丈、法堂、僧堂和寮舍。以住持為一眾之主,非高其位則其道不嚴,故尊為長老,居於方丈。不立佛殿,唯建法堂(後世乃立佛殿)。

2、所集禪眾無論多少,盡入僧堂,依受戒先後臘次安排。行普請法(集體勞動),無論上下,均令參加生產勞動以自給。又置十務(十職),謂之寮舍;每舍任用首領一人,管理多人事務,令各其局(《景德傳燈錄》卷六《禪門規式》)。在這以前寺院的首腦為三綱:即上座、寺主、維那(或稱都維那),都是領導大眾維持綱紀的職僧。上座以年德俱高,都是朝廷任命。如姚秦、元魏,常有命令補上座,唐道宣亦曾被命為西明寺上座,其位居寺主、維那之上。寺主知一寺之事。如後周陟岵寺、隋大興益寺等,皆有寺主。維那意為次第,謂知僧事之次第,或稱為悦眾;但後世常以悦眾為維那之副,其職有數人,以大、二、三、四等別之(《百丈清規證義記》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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