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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的寫作要領

報告的寫作要領

1、標題,包括事由和公文名稱;主送機關,發文單位的直屬上級領導機關;正文,結構與一般公文相同,從內容方面看,報情況的,應有情況、説明、結論三部分,其中情況不能省略;報意見的,應有依據、説明、設想三部分,其中意見設想不能省去;結尾,可展望、預測,亦可省略,但結語不能省。

2、結尾處應有結束性語言,如“特此報告”一類結語,詞語既無實際意義,也無結構作用,可以去除,保留亦可,但如果寫成“以上報告當否,請指示”,就為嚴重錯誤,因為如上述,報告是無須上級回覆處理的文種,所以,即使寫上這句話也是白搭,上級不會答覆你。

3、同理,報告後面加附註標明“聯繫人”和“聯繫電話”也屬不妥,再次,寫報告要避免太長,一般應控制在3000字以內。

標籤: 寫作 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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