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維知科普網 >

生活

> 月休4天是按26天算工資嗎

月休4天是按26天算工資嗎

月休4天是按26天算工資嗎的答案是:不一定

月休4天是按26天算工資嗎

月休4天不一定是按26天算工資,也有可能是按照27天、24天、或者是25天等來計算,具體是按幾天來計算,與當月的天數有關,此外若是職員請了事假,請假的那天也有可能不會計算工資。月工資是按21.75天來計算的,根據《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勞動法的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也就是説,每天的加班每天不能超過3個小時,基本上不晚於晚上8點,工作日和週末加班一起總共每月不得超過36個小時,否則就是違法。很多工廠的作業員的工作時間都是6天11小時,或者6天12小時,這都屬於違法的用工。五天八小時,6天八小時,或者臨時加班每月不超過36小時是受法律保護的。

很多電子廠會要求一線員工簽訂自願加班協議,每天12小時,每週6-7天,這個是法律不允許的,也是公司的審查和認證都需要考察的非常重要的部分。

正常的工資每個月計算的基數為21.75天,也就是174個小時,為什麼是21.75天?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

所以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月實際工資=月工資÷21.75×實際出勤天數。

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倍。

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倍。

法定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倍。

常見的加班費計算誤區有,很多用人單位的工資比較高,但是裏面組成部分包括基本工資,津貼,各種補助等,但是實際上計算加班費的時候不是按照全薪來計算,而是基本工資或者説是合同工資。所以經常有人會看到合同裏面寫的和時間談的拿到的工資不一樣,絕大多數還是偏少。

標籤: 天是 天算 工資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zkpw.com/sh/00z4r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