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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關於人的本質的觀點是什麼

馬克思人的本質理論是馬克思人學思想的核心,馬克思關於人的本質在不同時期有不同的論述。馬克思對於人的本質,是從三個方面界定的。

首先,從人與動物相區別的角度,認為勞動是人的本質屬性;其次,從人與人的關係角度界定,認為人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再次,從人自身發展的角度界定,認為人的自身需求就是人的本質。

馬克思關於人的本質的觀點是什麼

分析馬克思關於人的本質的理論內涵,對於推動人與社會的全面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根據馬克思的看法,人具有與動物不同的類本質不是因為人有意識,而是因為“人是類存在物”。馬克思對於人這個類存在物從兩個方面進行了界説:第一,人這個類與動物類不同,人作為主體,在把外部世界當作對象並進行對象化活動的同時,還把自身也當作對象,進行研究、創作等對象化活動,生成一種新的主主關係,這是人高於動物的獨到之處。動物不僅從不把自己當作主體去進行對象化活動,更不把自身當作對象,而且把自身淹沒在對象中,這是人這個類區別於動物類的主要方面。

第二,人類和動物類雖然都是有生命的類,但是人還把自身“當作普遍的因而也是自由的存在物來對待”。馬克思在《詹姆斯·穆勒〈政治經濟學原理〉一書摘要》中多次提到人的本質就是人的需要。

為什麼人的本質是人的需要呢?“因為對某種物的需要最明顯地、最無可爭辯地證明:這種物屬於我的本質;物的為我的存在、對它的佔有,就是我的本質的屬性和特點。”在原始社會,沒有私人財產,人也沒有異化,這時人的“需要”自然表現為真正的人的本質,生產者生產的物品剛好滿足他的需要,就是説需求和供給剛好相等,不存在剝削和奴役,這種需要雖然簡單,卻反映了原始狀態下人與人、人與自然的平等關係,人的本質沒有被物所奴役、控制。1844年7月31日馬克思在《前進報》上發表了《評一個普魯士人的〈普魯士國王和社會改革〉》一文,指出“人的本質是人的真正的共同體”,在提出人的發展本質的同時,又增添了人的共同體本質。

馬克思的這篇文章是針對《德法年鑑》曾經的合夥人盧格在西西里織工起義問題上的錯誤觀點所提出批評,其中牽涉到對人生活共同體問題不同見解的交鋒。盧格斷言“在人們不幸脱離了共同體和他們的思想離開了社會原則這種情況下爆發的”起義肯定失敗。馬克思爭辯道,西西里織工起義“決不是在思想脱離了社會原則這種情況下發生的”,不過在這裏不和他糾纏這個問題,“只是還要討論一下‘人們不幸脱離了共同體’這種情況”。

標籤: 馬克思 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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