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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的區別在哪裏

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簡稱就叫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沒有本質的區別。

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的區別在哪裏

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金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這類公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股份公司,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 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這類公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必須在 公司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樣。

無論有限公司還是股份公司,他們最大的特點就是股東對公司承擔的責任是有限的,並以其出資額為限。也就是説,當公司資產不足以償還其所欠債務時,股東無需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即不需股東替公司還債。一人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一人公司”、“獨資公司”或“獨股公司”。

《公司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本法所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股東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多人有限責任公司多人有限責任公司也叫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的經濟組織。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資本為股份所組成的公司,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公司法》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以下為發起人。由於所有股份公司均須是負擔有限責任的有限公司(但並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稱“股份有限公司”。國有獨資公司國有獨資公司,是指國家單獨出資、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權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有限責任公司。

國有獨資公司的公司章程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制定,或者由董事會制定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國有獨資公司不設股東會,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行使股東會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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