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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淡水供應量每年為多少即為極度缺水

根據國際上對水資源緊缺指標的定義,如果一個國家所擁有的可更新的人均淡水供應量每年在500立方米以下,為極度缺水。

人均淡水供應量每年為多少即為極度缺水

水資源的匱乏是世界面臨的難題;水是一種普通的物質,但在維持地球上人類和其它生物生存的過程中,卻又彌足珍貴,是生命的源泉。從整個水圈看,地表水中的海水約佔整個水圈的97.5%,而真正能夠被人類直接利用的淡水資源只佔0.00768%,數量極為有限。

我國水資源總量位居世界第六,但人均佔有量居於居世界第110 位,接近中度缺水水平。2009 年,我國水資源總量為2.8 萬億立方米,其中地下水0.83 萬億立方米,由於地表水與地下水相互轉換、互為補給,扣除兩者重複計算量0.73萬億立方米,與河川徑流不重複的地下水資源量約為0.1 萬億立方米。從人均水資源佔有量看,我國人均水資源佔有量僅為2,220 立方米,約為世界人均的1/4,在世界銀行連續統計的153 個國家中居第110 位。按照國際公認的標準,人均水資源低於3,000 立方米為輕度缺水;人均水資源低於2000 立方米為中度缺水;人均水資源低於1,000 立方米為重度缺水;人均水資源低於500立方米為極度缺水。我國目前有16 個省(區、市)人均水資源量(不包括過境水)低於1,000 立方米(重度缺水),有6 個省、區(寧夏、河北、山東、河南、山西、江蘇)人均水資源量低於500 立方米(極度缺水)。

標籤: 供應量 人均 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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