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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錄取常用何種志願投檔方式

平行志願投檔方式。平行志願是指大學聯考志願的一種投檔錄取模式,即一個志願中包含若干所平行的院校。是指考生在填報大學聯考志願時,可在指定的批次同時填報若干個平行院校志願。錄取時,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投檔,對同一科類分數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按總分從高到低排序進行一次性投檔。

招生錄取常用何種志願投檔方式

平行志願按“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投檔。即將同一科類某批次線上填報了平行志願的考生按招投總分(大學聯考總分與政策性照顧分值的總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當遇到多名考生分數相同時,依次按語、數、外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排序先後依次投檔,先投分數較高、排序在前的考生,再投排序在後的考生。

對單個考生投檔時,依次檢索該考生所填報的平行志願A、B、C或A、B、C、D、E院校志願,只要被檢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經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即向該院校投檔,由高校決定該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取的專業。如該生填報的平行志願經檢索後均不符合投檔條件,該生則無法被投出,此時該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願的檢索、投檔機會,系統將進行下一個考生的檢索、投檔過程。

也就是説排序在前一個考生的平行志願A、B、C或A、B、C、D、E未完成檢索、投檔過程,就不會對排序在後一個的考生進行檢索、投檔;前一個考生的平行志願C或E院校的投檔將優先於後一個考生的平行志願A的投檔。在平行院校志願投檔前,對先期填報了自主選拔錄取試點高校志願的入選考生,先行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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