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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其所與的與是什麼意思

失其所與的與是什麼意思

失其所與”的與”是動詞,交往,友好,聯合,結盟的意思。

所:助詞。

其:那,那些,做為指示代詞。

所”與與”構成名詞性結構,同盟國。

失其所與”的意思是:失掉了自己的同盟國。

該句出自《燭之武退秦師》,是春秋時期文學家、史學家左丘明創作的一篇散文。

魯僖公三十年(公元前630年),晉國和楚國大戰於城濮,結果楚國大敗,晉國的霸業完成。在城濮之戰中,鄭國曾協助楚國一起攻打晉國,而且晉文公年輕時流亡到鄭國,受到冷遇,所以文公把新仇舊怨加到一塊,於兩年後聯合秦國討伐鄭國。鄭伯聞訊後,派燭之武面見秦穆公,勸他退兵。燭之武巧妙地利用秦、晉兩國的矛盾表現出處處為秦國利益着想的樣子,分析當時的形勢,抓住利害關係,説明保存鄭國對秦國有利,滅掉鄭國對秦國不利的道理,終於説動秦國退兵。晉軍失去盟軍支持後,也被迫撤離了鄭國。此文即是記敍了這一歷史事件。

原文節選:

子犯請擊之,公曰:不可。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與,不知;以亂易整,不武。吾其還也。”亦去之。

譯文如下:

晉國大夫子犯請求攻打秦軍。晉文公説:不可,如不是秦國國君的力量,就沒有我的今天。依靠過別人的力量而去損害別人,這是不仁道的;失去同盟國,這是不明智的;用混亂相攻取代聯合一致,這是不符合武德的。我們還是回去吧!”於是晉國也撤離鄭國。

註釋:

子犯:狐偃,字子犯,是晉文公的舅父。

微:非,無。夫人:此人,指秦穆公。

敝(bì):動詞,害。

所與:同盟者。

知:通智”,明智。

亂:分裂。整:聯合,團結。

作者介紹:

左丘明(約公元前502—約公元前422年),姓左,名丘明(一説複姓左丘,名明,也有人説他姓丘,名明,因其父曾任左史官,故稱左丘明),春秋末期魯國人,曾任魯國史官。左丘明知識淵博、品德高尚。

標籤: 失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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