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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調任和轉任區別

國家實行公務員交流制度。公務員可以在公務員隊伍內部交流,也可以與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羣眾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調任、轉任和掛職鍛鍊。調任和轉任的區別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性質上的區別

調任是指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羣眾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調入機關擔任領導職務或者副調研員以上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

公務員調任和轉任區別

轉任,是指在公務員隊伍內部交流,既可以在本部門、本單位內不同職位之間交流,也可以在不同地區、不同部門之間交流。

2、身份變化上的區別

調任涉及到進、出公務員隊伍的問題,“調入”的工作人員具有了公務員的身份,“調出”的公務員則不再具有公務員的身份。

轉任是在公務員隊伍內部進行交流的方式,不涉及到公務員身份的變化,轉任在機關內部的範圍是沒有限制的,既包括在本部門、本單位不同職位的轉任,也包括跨地區、跨部門的轉任。轉任中如果出現職務升降,應當按照公務員職務升降的有關規定,履行必要的程序。

3、適用對象的區別

調任既適用於國家行政機關以外的工作人員,也適用於國家公務員。

轉任則適用於行政機關中所有的在職公務員。

標籤: 轉任 調任 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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