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業存放的會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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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銀行增加存款時:
借: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貸:同業存放
2、銀行減少存款時:
借:同業存放
貸: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同業存放”科目核算銀行吸收的境內、境外金融機構的存款。企業增加存款,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貸記“同業存放”科目。減少存款做相反的會計分錄。企業可以按存放金融機構對“同業存放”科目進行明細核算。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吸收的同業存放款項。
同業存放也稱“同業存款”,全稱為“同業及其金融機構存入款項”,是指某銀行存入其他銀行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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