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維知科普網 >

生活

> 一國領海和專屬經濟區分別不超過多少海里

一國領海和專屬經濟區分別不超過多少海里

一國領海和專屬經濟區分別不超過多少海里

1、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一國領海不超過12海里。

2、基線以外十二海里之水域,沿岸國可制訂法律規章加以管理並運用其資源。外國船舶在領海有“無害通過”〔innocent passage〕之權。而軍事船舶在領海國許可下,也可以進行“過境通過”〔transit passage〕。

3、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專屬經濟區不超過200海里。

4、專屬經濟區是指領海基線起算,不應超過200海里〔370.4公里〕的海域,除去離另一個國家更近的點。這一概念原先發源於漁權爭端,1945年之後隨着海底石油開採逐漸盛行,引入專屬經濟區觀念更顯迫切。技術上,早在1970年代,人類已可鑽探4,000米深的海牀。

5、專屬經濟區所屬國傢俱有勘探、開發、使用、養護、管理海牀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自然資源的權利,對人工設施的建造使用、科研、環保等的權利。其它國家仍然享有航行和飛越的自由,以及與這些自由有關的其它符合國際法的用途〔鋪設海底電纜、管道等〕。

以上的就是關於一國領海和專屬經濟區分別不超過多少海里的內容介紹了。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zkpw.com/sh/qnd6w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