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積金有哪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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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在不同城市,不同提取情況下的提取條件要求會有差異,以廣州市為例,在提取公積金的時候,具體條件如下:
1、無租賃合同或者租賃合同未登記備案的提取
繳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均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2、租賃合同已登記備案的提取
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繳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均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二)租賃合同已登記備案;
(三)在租賃房屋實際居住(中心審批人員在租賃合同期內上門抽查後發現提取人並未在租賃房屋內實際居住的,取消因租賃該套房屋而產生的提取資格)。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户籍地所在地級市),或者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在廣州毗鄰城市(佛山、清遠、中山、東莞、惠州、韶關)或肇慶建造、翻建、大修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注:裝修不得提取公積金。
4、按揭購買自住住房提取(非按月還貸)
2019年1月1日後提交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申請必須辦理按月還貸。除此以外的按揭購房,可以非按月還貸方式提取:
(一)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按揭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
(二)繳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户籍地所在地級市)按揭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
(三)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在廣州毗鄰城市(佛山、清遠、中山、東莞、惠州、韶關)或肇慶按揭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注:自住住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的“房屋性質”或者“規劃用途”需體現“居住”;自住住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的“房屋所有權取得方式”需載明為“購買”。
5、按揭購買自住住房提取(按月還貸)
2019年1月1日後提交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申請需辦理按月還貸。
6、廣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
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出資為擁有所有權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
7、補交土地收益價款提取
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户籍地所在地級市),或者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在廣州毗鄰城市(佛山、清遠、中山、東莞、惠州、韶關)或肇慶補交限價商品住宅土地收益價款後變更權利屬性或房屋性質為商品住房的。
8、銷户提取
職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賬户為封存狀態的:
(一)下崗、失業人員,男性滿45歲、女性滿40歲,至申請當月已連續下崗、失業滿12個月的。
(二)非廣州市户籍職工與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未在異地繼續繳存,賬户封存滿半年。
(三)離休、退休的。
(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五)出境定居的。
(六)繳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申請提取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賬户內存儲餘額。
9、非按揭購買自住住房提取條件
(一)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非按揭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
(二)繳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户籍地所在地級市)非按揭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
(三)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在廣州毗鄰城市(佛山、清遠、中山、東莞、惠州、韶關)或肇慶非按揭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
注:自住住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的“房屋性質”或者“規劃用途”需體現“居住”;自住住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的“房屋所有權取得方式”需載明為“購買”。
10、購買徵地補償增大住房面積提取
⑴廣州市行政區域內;
⑵繳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户籍地所在地級市);
⑶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在廣州毗鄰城市(佛山、清遠、中山、東莞、惠州、韶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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