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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時期是講普通話嗎

秦朝時期是講普通話嗎的答案是:不是

秦朝時期是講普通話嗎

秦朝時期的語言不是普通話,而是雅言。

雅言,就是夏言。雅言歷史長達一千五百年。我國古人十分重視各地方言的統一,於是出現了雅言。雅言就是我國最早的古代通用語,相當於現今的普通話。其音系為上古音系,至今已無方言可完整對應。據史料記載,我國最早的雅言是以周朝地方語言為基礎,周朝國都地區的語言為當時的全國雅言。公元前770年,周平王遷都洛邑,自此,洛邑的語言就成為了整個東周時期雅言的基礎。秦漢時期雅言經過朝代統一逐漸成型完善,成為官方語言。

1、創立皇帝

秦王政兼採傳説中三皇五帝的尊號,宣佈自己為這個國家的第一個皇帝,後世子孫代代相承,遞稱二世皇帝、三世皇帝,乃至萬世皇帝。廢除諡號。規定皇帝自稱曰“朕”,並制定了一套尊君抑臣的朝儀和文書制度。

特點:第—,皇權至上,權力高度集中。國家的一切權力即行政、立法、司法和軍事等大權總攬於皇帝一人之手。第二,皇位繼承製。

2、三公九卿制

建立:秦統一六國後,為建立君主專制中央集權制度,鞏固統—,在確立皇權至高無上的基礎上,在中央設立了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等官職,建立起了三公九卿制度。

三公:丞相(幫助皇帝處理全國的政事)、太尉(負責管理軍事)、御史大夫(執掌羣臣奏章,下達皇帝召令,兼理國家監察事務)。

九卿:衞尉(掌管皇宮保衞)、郎中令(掌管警衞事務)、太僕(掌管宮廷車馬)、廷尉(掌管司法訴訟)、典客(掌管外交事宜)、奉常(掌管宗廟禮儀)、宗正(掌管皇室內部事務)、少府(掌管山河湖海税收和製造業)、治粟內史(掌管財政税收)。

3、法律制度

秦始皇採用戰國時期法家韓非的建議,以法治國,秦帝國制定的法律十分細密、嚴苛,是秦始皇加強皇權、鞏固中央集權政治體制的工具。秦法對於秦王朝雷厲風行的推行各種鞏固中央集權的措施發揮過重要作用,但同時也給人民帶來了極大的苦難。

4、郡縣制

形成和演變:郡縣制是在分封制瓦解的基礎上,為適應新興地主階級的政治需要,於春秋後期開始出現的;戰國時期,各大國已經廣泛實行郡縣制;秦統一後,在全國推行郡縣制度,秦朝以後各朝代在地方行政機構的設置上一直沿用郡縣制,只是形式上有所變化而已。

內容:秦朝的地方行政機構共分郡、縣、鄉、裏四級。郡是中央政府以下的一級統治機構,郡設郡守、郡丞和郡尉。每郡下設若干縣,縣置縣令(長)、縣丞和縣尉,他們都由皇帝直接任免。

縣以下有鄉、裏等基層機構,鄉有鄉吏,裏有裏典。皇帝的命令通過三公九卿、經由郡、縣,再通過鄉、裏,可以直達全國百姓。

特點:郡縣制是在分封制瓦解的過程中形成的,是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有利於地主階級的統治;與分封制不同的是,郡縣長官完全由皇帝任免,他們負責管理人民、徵收賦税、徵發兵役、徭役等。

標籤: 秦朝 普通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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