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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有兩個于成龍嗎

清朝有兩個于成龍嗎的答案是:有

清朝有兩個于成龍嗎

于成龍(1638年~1700年),漢軍鑲紅旗人,字振甲,號如山,諡襄勤。生於清崇德三年(明崇禎十一年),出生地為遼東蓋州。康熙三十九年農曆二月二十七日卒於淮安河道總督署,享年六十三歲。于成龍生父為於國安,生母為康氏。出生後不久于成龍隨家族徙居廣寧(今遼寧北鎮市),並在9歲入國小,11歲舉家從龍入關至北京通州,後移居通州張家灣。

13歲時又移居延慶州,並開始科舉學習。15歲時與李氏成婚,16歲時又移居直隸固安南房上村定居,並開始學習滿文,20歲進入國子監,23歲畢業後考授吏部做筆帖式。因屢有戰功的大伯於得水無子嗣,生父於國安指為前定將於成龍過繼給於得水,康熙七年于成龍廕生授樂亭縣令。于成龍30歲進入仕途,開始了長達33年並數次沉浮的宦海生涯。

少年時代的于成龍是在不斷的移居中生活的,顛沛流離的艱辛生活是底層旗人的一個典型寫照。童年的艱難困苦造就了于成龍體恤民生、關愛大眾的品格。既使其成為名聲顯赫、權頃一時的封疆大吏,依舊剛直不阿、嫉惡如仇,一身正氣、兩袖清風,深得康熙皇帝的讚賞和百姓的愛戴。直隸曾經流傳很多有關於成龍的民間故事,還有一些地方曲藝作品也取于成龍事略為素材,多為俠義公案類內容,如《於公案》等。

于成龍(1617年9月26日—1684年5月31日) ,字北溟,號于山,山西永寧州(今山西省呂梁市方山縣)人。清初名臣、循吏。清順治十八年(1661年),于成龍被任命為羅城縣知縣,在任上明確保甲制度,百姓安居樂業,全力耕作土地。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龍升任四川合州知州。

後遷任湖廣黃州府的同知和知府,歷任代理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撫和總督等職。康熙二十年(1681年)入京覲見,升任江南江西總督。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朝廷命令于成龍兼管江蘇、安徽兩地巡撫的政事,不久便在任上去世。被康熙帝追贈為太子太保,賜諡“清端”。有《於清端政書》八卷等著作傳世。

于成龍在二十餘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舉“卓異”,以卓著的政績和廉潔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愛戴,被康熙帝讚譽為“清官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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