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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最怕什麼電話投訴

物業最怕什麼電話投訴的答案是:物業領導投訴;物業局投訴;媒體投訴

如果是個別物業工作人員出現了管理或其他問題,侵犯了業主利益,可以投訴至物業經理處。如果對物業公司不滿,可以投訴至物業公司的總部,或者向業主委員會舉報,業委會可能督促物業管理公司提高服務質量,監督、審核各項經費的收入和支出;

如果對物業有不滿的話,還可以找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投訴舉報,因為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屬於物業的上級領導,若是小區業主將物業投訴到物業局,那麼物業部門自然會受到物業局的審核,進而會派人上門調查,因此物業最怕小區業主向物業局投訴;

聯繫相關媒體進行舉報也是物業非常害怕的投訴方式之一,若是遇到的問題物業一直不配合處理,這時如果有業主找媒體進行報道,通過媒體渠道引發大眾關注,物業因此會遭受輿論壓力,導致口碑聲譽收到影響,這是物業不願發生的,所以物業和業主之間有糾紛的時候,最怕業主找媒體報道。

物業最怕什麼電話投訴

物業最怕業主舉報亂收費。如果業主舉報,或者是投訴物業管理方面亂收費,那麼市、區物價部門會進行相關的檢查,進而給物業帶來很大的不便,因此物業最怕舉報亂收費。

一般來説物業管理公司的上級主管部門是當地的房管局,所以物業最怕業主向房管局投訴自己。假如業主需要投訴的話,那麼買房人就要查看物業公司是哪一個公司,還要查看物業管理公司是否有進駐到小區進行實際管理工作,假如有物業管理公司的話,那麼就應該是找物業公司負責,假如物業管理公司沒有進駐小區的話,那麼就應該找房管局進行投訴。

第三十六條,物業服務企業承接物業時,應當與業主委員會辦理物業驗收手續。業主委員會應當向物業服務企業移交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資料。

第三十七條,物業管理用房的所有權依法屬於業主。未經業主大會同意,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的用途。

第三十八條,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資料交還給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業主大會選聘了新的物業服務企業的,物業服務企業之間應當做好交接工作。

第三十九條,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他人。

第四十條,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標籤: 投訴 物業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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