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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後住房公積金怎麼辦

離職後住房公積金可以按照以下兩種方法處理,仍在當地工作,可以辦理公積金轉移手續;去其他城市工作的,可以辦理公積金帳户轉移或者直接銷户,然後提取餘額。根據規定,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係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離職後住房公積金怎麼辦

單位應到公積金管理指定服務網點領取或登錄住房公積金的網站下載《住房公積金開户申請單》,填寫並加蓋單位公章後,連同下列資料的原件及其複印件到服務網點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和單位賬户設立手續:

1、開户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登記表》和《住房公積金匯繳清冊》,加蓋單位公章;

2、單位帶《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1份,到住房公積金部辦理開户登記,核准後,設立單位賬户。

3、承辦銀行為開户單位設立住房公積金職工個人賬户;

4、單位憑《住房公積金匯繳通知書》,到承辦銀行辦理繳款續;

5、承辦銀行打印職工《住房公積金儲存卡》,由單位發給職工。職工可憑卡查閲個人繳存、提取、結息、餘額等情況。

1、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低不低於5%,原則上不高於12%具體標準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2、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中規定,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税所得額中扣除。

3、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標籤: 離職 公積金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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