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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公司可以扣年假嗎

一般是可以的,單位可以集中安排員工休年休假

疫情期間公司可以扣年假嗎

用人單位有年休假安排權,強制安排勞動者同意休年休假不違法,用人單位可以統籌安排勞動者年休假,且並不必然需要徵的勞動者的同意,能協商一致固然好,休年休假還是要考慮勞動者本人的意願。但若勞動者不同意公司的年休假安排,可以向公司書面提出申請不休年休假,不過,人社部在疫情期間發佈文件提出與職工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企業自設福利假等各類假,考慮到用人單位的用工成本,安排休年休假還是有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的。

疫情期間強制休年假合法嗎:

因疫情延遲復工期間用年假抵合法。

鼓勵協商解決復工前的用工問題。對因受疫情影響職工不能按期到崗或企業不能開工生產的,要指導企業主動與職工溝通,有條件的企業可安排職工通過電話、網絡等靈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務;對不具備遠程辦公條件的企業,與職工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企業自設福利假等各類假。要指導企業工會積極動員職工與企業同舟共濟,在兼顧企業和勞動者雙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幫助企業儘可能減少受疫情影響帶來的損失。

年假一般正常為幾天:

按《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為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帶薪年休假的假期。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當年度的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年假休息時間是自己選嗎:

用人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年休假。用人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年休假或者跨1個年度安排年休假的,應徵得職工本人同意。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職工未休年假的工資計算: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標籤: 扣年 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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