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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税中的專項扣除費用是怎麼規定的

1、每個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和學歷教育支出每年定額扣除1.2萬元

文件規定:納税人的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和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年1.2萬元(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其中,學前教育為年滿3歲至國小入學前;學歷教育覆蓋國小到博士研究生。

2、繼續教育每人定額扣除3600元到4800元

文件規定:納税人接受學歷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教育期間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額扣除;納税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額扣除。

3、對個人自負醫藥費用超過1.5萬元的部分,按照每年6萬元的限額據實扣除

文件規定:納税人在一個納税年度內,在社會醫療保險管理信息系統記錄的由個人負擔超過1.5萬元的醫藥費用支出部分,為大病醫療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萬元標準限額據實扣除。

4、首套房貸款利息每年按1.2萬元標準定額扣除

文件規定:納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業銀行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其配偶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償還貸款期間,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標準定額扣除。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

5、無房者租房按每年9600元到1.44萬元標準定額扣除

文件規定:納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納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沒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賃住房發生的租金支出,可按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承租的住房位於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年1.44萬元(每月1200元);除上述城市外,市轄區户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年1.2萬元(每月1000元),市轄區户籍人口小於100萬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

6、贍養老人每年按2.4萬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文件規定:納税人贍養60歲(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贍養人的贍養支出,可按以下標準定額扣除:納税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萬元(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納税人為非獨生子女的,應當與其兄弟姐妹分攤每年2.4萬元的扣除額度。

政策依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發佈《個人所得税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

個人所得税中的專項扣除費用是怎麼規定的

不同情況不同分析,給大家參考一下如下信息:

按月扣除

1.子女教育

學前教育階段,為子女年滿3週歲當月至國小入學前一月。學歷教育,為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入學的當月至全日制學歷教育結束的當月。

2.繼續教育

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入學的當月至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結束的當月,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48個月。

3.住房貸款利息

為貸款合同約定開始還款的當月至貸款全部歸還或貸款合同終止的當月,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0個月。

4、住房租金

為租賃合同(協議)約定的房屋租賃期開始的當月至租賃期結束的當月。

按年扣除

1.繼續教育

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為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

2.大病醫療

為醫療保障信息系統記錄的醫藥費用實際支出的當年。

還有1類特殊計算方法:第一年按“月”,以後年度按“年”:

贍養老人:為被贍養人年滿60週歲的當月至贍養義務終止的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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