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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學習是誰提出來的

布魯納。

發現學習是指學習的主要內容未直接呈現給學習者,只呈現了有關線索或例證。學習者必須經歷一個發現的過程,自己得出結論或找到問題的答案。它由美國著名心理學家布魯納研究並提出。發現學習具備四個方面的特徵,有其優點,也有其侷限性,應科學對待。

所謂發現學習,就是通過學習者的獨立學習、獨立思考,自行發現知識,掌握原理原則。發現學習是學生通過自己再發現知識形成的步驟,以獲取知識並發展探究性思維的一種學習方式,與接受學習相對。發現,並不侷限於尋求人類尚未知曉的事物。例如,在化學實驗室裏,你可能“發現”一條職業化學家早已熟知的原理,但由於事先沒有人告訴過你,也沒有從自己手頭的書看到(儘管它早已寫在有關的書上),這就是你自己的發現,是千真萬確的發現。這一條你自己發現的原理,要比你通過學習別人的發現理解深刻得多,記憶牢固得多。

發現學習是誰提出來的

布魯納(Bruner,J.)是美國哈佛大學的心理學教授,世界著名的心理學家、教育家,主要從事認知與發展心理學的研究。他吸取了德國“格式塔”(Gestalt)心理學的理論和瑞士皮亞傑(Piaget,J.)發展心理學的學説,在批判繼承杜威(Dewey,J.)教育思想的基礎上,加上自己長期的研究,逐漸形成了“發現學習”(discovery learning)的模式和理論。20世紀60年代初,美國在布魯納的教育思想指導下,掀起了一場聲勢浩大的、以中國小課程改革為中心的教育改革運動。儘管這場教育改革運動由於教材難度太高以及忽視了學生的個別差異而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但是布魯納的“發現學習”理論對於我國階段實施的素質教育有一些啟發作用,值得借鑑。

標籤: 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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