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人頭分安置房離婚怎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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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家裡有安置房,按離婚的人頭來劃分。具體解決方式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直接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判斷是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和雙方的經濟能力,包括子女和婦女的權益,具體劃分需要具體分析。
2、當然,共同財產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議不成立,法院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作出裁決。
3、分割房屋時,要核對是否屬於共有財產。如果房子是婚前買的,應該屬於個人財產。但如果是婚後購買,則應進入雙方共同住宅,分配時按一定比例處理。
為什麼不建議買安置房:1、產權問題,沒有滿年份的話就是籤合同等產權滿了去辦理再過戶,但是這個等辦理房產證的中間有時候容易發生變故,常有的事,因為很多原來是一家子住一起的,很容易出現產權糾紛。
2、環境問題,由於小區內是有好幾棟安置樓,樓內的很多都是原來一個村的,住安置房裡很多都是老人,多少會有點排外,而且一般都是我行我素,由於是一個村的,物業也管不了。比如之前電動車就經常進電梯入戶,再則樓道里一到節日就有燒香,電梯外都嗆得受不了,跟物業說了也無濟於事,只能忍著。
3、學區問題,雖然安置房也是按照正常能入學地去辦理,但是在周邊配套的幼兒園,國小首先是安置人員的子女,等招滿了才開始招從最早遷戶口進來的,也就是說,還有可能你無法上靠近的國小,只能被迫到離得遠一點的國小就讀。
安置房和回遷房的區別:1、概念差異
安置房是指政府在徵地拆遷過程中為被拆遷戶提供的新建住房。他們通常被安置在其他地方而不是原搬遷地;安置房是指拆遷後的拆遷戶。在原搬遷區為被拆遷戶建造新房。
2、產權的區別
安置房雖然擁有房屋本身的產權,但安置房通常建在政府儲備上,不繳納土地出讓金。因此,擁有安置房並不意味著擁有土地使用權,業主可能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安置房建在開發商通過拍賣獲得的土地上,房主可以擁有安置房的全部產權。
3、交易限制的差異
通常在二手房市場,一些安置房不是很受歡迎。主要原因是安置房交易有時間限制,想賣房的房主只能在五年後進行交易。否則就是違法交易,但拆遷房的本質是商品房,所以不存在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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