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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約是什麼意思

華沙條約組織。

1955年5月14日,蘇聯、捷克斯洛伐克、保加利亞、匈牙利、民主德國、波蘭、羅馬尼亞、阿爾巴尼亞8國針對美、英、法決定吸收聯邦德國加入北約一事,在華沙簽訂了《友好互助合作條約》,同年6月條約生效時正式成立了軍事政治同盟──華沙條約組織,簡稱華約。總部設在莫斯科。

該組織成員國有保、捷、民主德國(1990年9月24日正式退出華約組織)、匈、波、羅、蘇、阿爾巴尼亞(1968年9月13日宣佈退出華約組織)。但該組織已於1991年7月1日正式解體。

1949年初西方國家準備簽署《北大西洋公約》,蘇聯就此發表宣告和備忘錄,指責北約是針對蘇聯的。北約簽訂後,為阻止聯邦德國加入北約,蘇聯於1952年提出締結對德和約主張,1954年提出召開歐洲集體安全會議,簽署歐洲集體安全條約等一系列建議,均被西方國家拒絕。

1954年10月23日,美、英、法等西方國家簽訂《巴黎協定》,決定終止對聯邦德國的佔領,吸收它加入北約組織,並允許其重新武裝。在此情況下,蘇聯等8國在11月29日至12月2日在莫斯科舉行歐洲國家保障歐洲和平與安全的會議,宣稱鑑於聯邦德國正在加入反對歐洲其他國家的軍事集團和重新軍國主義化,參加這次會議的國家將在組織武裝部隊和建立聯合司令部方面採取共同措施來保證自己的安全。

1954年5月5日和6日《巴黎協定》全部生效,1955年5月5日聯邦德國加入北約。1955年3月,蘇聯東歐等8國就締結友好合作互助條約的原則和組建聯合司令部問題取得一致意見。蘇聯等國遂於1955年5月11~14日在華沙舉行第2次會議,14日締結《華沙條約》。

華約是什麼意思

《華沙條約》組織最高決策機構是政治協商委員會。由各締約國黨中央第一書記、總理、國防部長、外交部長組成,討論和決定締約國的政治、經濟、外交等重大問題。下設常設委員會、外交部長委員會、國防部長委員會、聯合司令部、聯合武裝部隊軍事委員會、聯合武裝部隊參謀部和技術委員會。

華約常設機構均在莫斯科。聯合武裝部隊總司令和參謀長均由蘇聯人擔任。 華沙條約組織成立後,逐步完善各種常設機構,經常協調對外政策,組建聯合武裝部隊,不斷更新各締約國軍隊的武器裝備,推行軍事“一體化”,舉行各種規模的聯合軍事演習。

1968年8月20日,蘇聯以捍衛社會主義成果的名義,與保、匈、民主德國、波等國聯合出兵捷克斯洛伐克。華約在歐洲與北約形成軍事對峙,是世界上最重要的軍事集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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