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齡劃分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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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古代時期對於年齡是有着很多種説法,並且對於不同的年齡段也都有着不同的稱謂,下面就讓我們來盤點一下不同年齡段的不同稱謂吧。
不滿週歲——襁褓;
2-3歲——孩提;
7歲(女)——髫年;
8歲(男)——齠年;
幼年泛稱——總角;
10歲以下——黃口,即乃稚氣未脱的少兒代稱也;
12歲(女)——金釵之年;
13歲(女)——豆蔻年華,
15歲(女)——及笄之年;
15歲(男)——志學之年;
13-15歲——舞勺之年;
16歲(女)——破瓜年華、碧玉年華,二八年華;
15~20歲——舞象之年;
20歲(女)——桃李年華;
20歲(男)——弱冠;
24歲(女)——花信年華;
30歲(女)——半老徐娘;
30歲(男)——而立之年;
40歲(男)——不惑之年、強壯之年;
50歲——年逾半百、知非之年、知命之年、艾服之年、大衍之年;
60歲——花甲、平頭甲子、耳順之年、杖鄉之年、還歷之年;
70歲——古稀、杖國之年、致事之年、致政之年,從心之年、懸車之年;
80~90歲——耄耋之年;
90歲——鮐背之年;
100歲——期頤,又可稱為“人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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