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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是誰發明出來的

詹姆士·奈史密斯。

籃球,是以手為中心的身體對抗性體育運動。於1891年12月,由美國馬薩褚塞洲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訓練學校的體育教師詹姆士·奈史密斯所發明。1892年開始傳入墨西哥等其他國家,到1896年,籃球才被傳入中國天津。

1891年,詹姆斯·奈史密斯在當時的馬薩諸塞州的青年訓練學校任教,由於當地盛產桃子,而且孩子們十分喜歡將掉落在地上的桃子投入到撿拾桃子的桃框中,所以他從這裏得到了啟發,並開始採用足球、曲棍球等其他球類運動的特點,編創了籃球類遊戲。

最開始的籃球遊戲是沒有場地大小和參與人數的限制的。比賽隊員會被成相等人數的兩個隊伍,並分別站在球場的兩端,在裁判員向球場中央拋球后,雙方隊員會立即進入球場搶球,併力爭將球投入到對方的籃筐中。由於當時用的是桃框,帶有底面,所以投入的球就會在籃子裏,必須用梯子才能將框中的球取出。

隨着場地不斷的被改進,籃筐被取消了筐底,開始用鐵圈來代替桃筐,並用木板製作成的籃板來代替鐵絲檔網。場地也開始增設了中線、中圈和罰球線。比賽改為從中場跳球開始。比賽隊員也被改為每隊5人,並分為後衞、守衞、中鋒、前鋒留守等位置。

到了1892年,籃球運動開始從美國傳入到墨西哥,並很快在墨西哥受到歡迎,墨西哥也成為了除美國以外,第一個開展籃球運動的國家。此後,籃球開始逐漸傳入了英國、法國、中國、巴西澳大利亞等地區。

1932年,國際業餘籃球聯合會成立,男子籃球被國際奧委會承認為奧運會正式的比賽項目。並在1946,美國開始出現了職業籃球賽,並發展為NBA。

籃球是誰發明出來的

1、提高生命活力

籃球活動涵蓋了跑、跳、投等多種身體運動形式,且運動強度較大,因此,它能全面、有效、綜合地促進身體素質和人體機能的全面發展,提高和保持人的生命活力,為人的一切活動打下堅實的身體(物質)基礎,從而提高生活的質量。

2、滿足多種需求

籃球活動的形式多樣,具有更強的參與性、趣味性、應變性、娛樂性和競技性等,能滿足不同人羣的多種需求。籃球活動的形式可因人而異,運動量可隨意調節,因此適宜於各類人羣的廣泛參與。

3、培養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籃球場上要展開地面與空間的全方位立體對抗,而且,所有的行動都要受到不同對手的制約,要求參與者依據自身實力,結合不同對手進行分析比較,鬥智鬥勇、揚長避短、克敵制勝。這能有效地促進參與者的心理(智力、意志力、個性等)、技能、觀察、應變等綜合能力的提高,鍛鍊和培養髮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4、培養團隊意識

可以培養團隊意識,相互默契的配合,培養思考能力以及個人的球場閲讀能力。強健體魄,鍛鍊人的意志與品格。

標籤: 籃球 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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