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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教學法有哪些

音樂教學法有哪些的答案是:四大音樂教學法包括達爾克羅茲教學法、柯達伊教學法、奧爾夫教學法、鈴木鎮教學法。它們的主要內容是:達克羅士教學法:達爾克羅茲認為:“人類的情感是音樂來源,而情感通常是由人的身體動作表現出來的,在人的身體中包括髮展感受和分析音樂與情感的各種能力。因此,音樂學習的起點不是鋼琴、長笛等樂器,而是人的體態活動。”柯達伊教學法:歌唱是培養音樂素質的最好途徑;採用具有藝術價值的民間和創作的樂曲;音樂應當成為學校重要的課程;重視音樂教師的選擇,強調學校的教育作用。奧爾夫教學法:一切從兒童出發;通過親身實踐,主動學習音樂。鈴木鎮教學法:鈴木教學法可説是一種母語教學法,從小即着重兒童潛力的發揮。

音樂教學法有哪些

音樂教學法課程目標是分科教學法之一。高等師範院校音樂系、音樂學院和教育學院有關專業和中等師範學校的必修課。研究音樂教學的理論及其運用。以中國小音樂教學大綱為依據,闡述音樂教學的目的、任務及教材編選原則,研究音樂教學規律,探討樂理、視唱、唱歌、器樂、音樂欣賞等教學的步驟與方法。主要任務是培養師範生和在職教師將教育學、心理學原理及音樂專業知識、技能應用於音樂教育實踐的能力。

達爾克羅茲教學法與基本音樂課大致相同,只是不以講授為主,而是聽音樂,用動作表現音樂。一開始就強調“音樂是動的藝術”,音樂進行必須反映其斷、連等典型特徵,動作應有樂感。如:“走”的練習,一般從教速度開始,讓全班學生按規定速度走路或搖擺,然後加上喜、怒、悲、懼等感情,速度不能改變,還要探索不同的方向感,如向前、向後、向右等,探索緊張和放鬆的感覺,想象在水中、泥沙中划動臂和腳等。探索不同的走路方式,如蹦跳、跑跳等,啟發學生想象。

根據柯達伊的看法,他認為人聲是最好的教學工具。唱歌必須是無伴奏的,就像傳統的民謠演唱一樣。由這個觀點來看,音樂教學的實施,祇要具備接受良好訓練的師資和完整的教材,則無論在都市鄉鎮,甚或最偏遠的地區,都可以實施;而且它的教學對象由二歲的幼兒至成年人,都可以透過歌唱的方式來學習音樂。

奧爾夫音樂的最大特點是關注對孩子內心世界的開發,在這樣的學習中,孩子不會把學音樂當成一種負擔或功利,而會全心身地投入到音樂世界中來,用他們肢體、語言、樂器自由地演繹,以獨特的方式抒發內心世界。當音樂成為孩子自身的需求,孩子對樂理、樂感、表演、演奏以及語言文化的掌握自然輕鬆快速,而且根深蒂固。同時強調創造精神的塑造,在課堂上,孩子用蛙鳴筒摩仿秋夜的蛙聲,用腕鈴描繪春江細雨,用語言與拍打肢體來演繹節奏,尤其一羣孩子一起表演不同聲部時,一部悦耳動人的交響樂就在孩子們中誕生了。奧爾夫音樂給孩子發展個性提供了無限的空間,也在集體表演中給了孩子集體意識與合作精神,華夏愛嬰還讓家長參與課程,父母與孩子一道學習、表演,讓課程更有樂趣和意義。

鈴木鎮一根據自然語言習得的過程,針對學齡前的兒童,提出他稱為“才能教育”的教育方式。他認為,只要透過正確的教學方法,任何一個兒童都有能力學到高級的音樂技巧。鈴木鎮一創辦“才能教育研究會”(才能教育研究會),在日本廣設“鈴木教學法音樂教室”(スズキ・メソード音楽教室),推廣鈴木教學法。

標籤: 教學法 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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