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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病種付費與drgs的區別有什麼

單病種付費與drgs的區別有什麼

1、分組原理。單病種付費:依據疾病診斷診療本身,不對合併症和併發症進行歸類分組、相對獨立單一的疾病進行診療全過程的獨立核算和費用總量控制。DRGs付費:綜合考慮患者年齡、性別、住院天數、臨牀診斷、病症、手術、合併症與併發症等情況,將臨牀過程相近、費用消耗相似的病例分到同一個DRG(病組),從而形成數百個差異明顯的病組。

2、覆蓋疾病範圍。單病種付費:有限疾病種類,只要有併發症或者合併症就不能覆蓋(執行過程中醫院可以利用退出機制將醫療資源耗費多的病例從單病種補償體系中剔除)。DRGs付費:覆蓋全部疾病譜,面向整個醫療保險補償制度的。

3、支付結算方式。單病種付費:固定的單病種費用,靈活度較差,一些複雜疾病可能僅僅得到少量費用,治療時會給醫生造成職業風險,降低工作的積極性。從醫院的整體來看,會要求醫生降低單病種治療費用獲得盈利。DRGs付費:在病種的基礎上形成有效的疾病成本的核算,在進行規範編碼的基礎上形成科學,合理和適合於不同病種的類似分組空間。支付時可以有效突破客體差異、醫療服務複雜性和經濟水平差異對疾病的影響。

4、對醫生診療行為影響。單病種付費:出現合併症與併發症且在單病種範圍內難以治癒,在單病種付費的約束下可能會縮短住院天數,減少治療的環節,對病情的轉歸產生影響。DRGs付費:出現合併症和併發症後,病組會發生變化,治療疾病的費用也會跟着改變。醫生不需要面對費用上升壓力,可以在其相關診斷分類標準下進行有效治療,患者不僅可以得到良好的治療效果,而且可以儘量縮短病程,獲得更好的愈後。

標籤: drgs 病種 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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