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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積金可以按月提取嗎

成都公積金可以按月提取。根據最新印發的《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方法》,將支付購房首付款、提前結清貸款後提取業務辦理次數從五年內只能提取一次變成五年內每月都可提取一次。

同時,將還貸提取業務辦理次數從每年一次調整為每月一次,租房提取業務辦理次數從每季度一次調整為每月一次,提取更為便利,有助於職工提取利益最大化。

成都公積金可以按月提取嗎

職工第一次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應在發放貸款次年對應月份或之後月份申請提取,以後提取申請應間隔12個月以上申請提取一次。提取金額不超過申請時上月職工個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户金額,且不超過當期已償還的貸款本息金額。

應攜帶購房合同、住房貸(借)款合同、住房抵押合同、銀行打印的當期已還貸明細、職工身份證原件、職工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無聯名卡職工應提供單位鑑章的提取證明);部分或全部提前償還住房貸款的,還應提供貸款發放銀行出具的當期部分或全部已還款清償憑證。

職工發生住房消費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房屋地址應在職工本人、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一年內,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償還住房貸款五類中選擇一項消費行為辦理一次提取業務(含已簽約委託提取)。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大修是指由當地房屋鑑定部門鑑定為嚴重損壞房、危房,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因此,職工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一般的家庭裝修、裝飾、中修、小修等行為則不可以提取。

申請商業貸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購房款。但是,職工購買自住住房時,對同一套住房已經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能再同時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付首付款,可在償還貸款一年以後憑相關證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標籤: 公積金 提取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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