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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證可以代替身份證嗎

駕駛證可以代替身份證嗎的答案是:不可以

駕駛證可以代替身份證嗎

只有身份證和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才是公民合法的身份證件,有常住户口登記項目變更;兵役登記;婚姻登記;收養登記;申請辦理出境手續等情形時需要出示身份證。

《居民身份證法》第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應當出示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

常住户口登記項目變更;

兵役登記;

婚姻登記;收養登記;

申請辦理出境手續;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的其他情形。依照本法規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證的公民,從事前款規定的有關活動,可以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證明方式證明身份。

如果是在要求提供有效證件的情況下,可以使用駕駛證代替身份證,但更多的情況是必須使用身份證。身份證作為中國公民的身份證明而存在,只要是中國公民,理論上應是一人一證且終生唯一,由公安機關專門管理。而駕駛證則是由公安機關的交管部門負責,目前還沒有實現全國統一管理,且相對於身份證,我國仍有大部分人沒有駕駛證,因此駕駛證不能代替身份證。

《居民身份證法》第三條

居民身份證登記的項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指紋信息;證件的有效期和簽發機關。

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由公安機關按照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準編制。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應當登記指紋信息。

中國公民在年滿16週歲之日起三個月內,應當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中國未滿16週歲公民,可以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香港同胞;澳門同胞;台灣同胞遷入內地定居的,華僑回國定居的,以及外國人;無國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定居並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在辦理常住户口登記時應當依照《居民身份證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公民申請領取(即首次申領);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並經公安機關審核通過予以辦理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或《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對於有條件的地區,可以適當縮短辦證時間。

標籤: 駕駛證 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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