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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合交了幾天生效

新農合交了幾天生效的答案是:農村合作醫療的生效時間是從辦理參保手續的第二年的1月1日起至該年度的12月31日止

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中國農村社會通過集體和個人集資,用以為農村居民提供低費的醫療保健服務的一種互助互濟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以年度為單位辦理參合手續,並且在同一個繳費年度內享受該年度的合作醫療報銷待遇。所以,農村合作醫療交完相關費用後,從下一年的1月1日開始生效,而不是當天繳費當天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其採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

2002年10月,中國明確提出各級政府要積極引導農民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2009年,中國作出深化醫藥衞生體制改革的重要戰略部署,確立新農合作為農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地位。2015年1月29日,國家衞計委、財政部印發關於做好2015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人均補助標準在2014年的基礎上提高60元,達到380元。

2017年,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人均補助標準在2016年的基礎上提高30元,達到450元,其中:中央財政對新增部分按照西部地區80%、中部地區60%的比例進行補助,對東部地區各省份分別按一定比例補助。農民個人繳費標準在2016年的基礎上提高30元,原則上全國平均達到180元左右。探索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適應的穩定可持續籌資機制。

新農合交了幾天生效

大病保險保障對象為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的參保(合)人。

大病保險的保障範圍要與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相銜接。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應按政策規定提供基本醫療保障。在此基礎上,大病保險主要在參保(合)人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的情況下,對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補償後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保障。高額醫療費用,可以個人年度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當地統計部門公佈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判定標準,具體金額由地方政府確定。合規醫療費用,指實際發生的、合理的醫療費用(可規定不予支付的事項),具體由地方政府確定。各地也可以從個人負擔較重的疾病病種起步開展大病保險。

新農合大病保險起付線以上的合規醫療費用5萬元(含5萬元)以下,支付比例為50%;5萬元以上至10萬元(含10萬元),支付比例55%;10萬元以上支付比例60%;按醫療費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則上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隨着籌資、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斷提高,逐步提高大病報銷比例,最大限度地減輕個人醫療費用負擔。

做好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與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的銜接,建立大病信息通報制度,及時掌握大病患者醫保支付情況,強化政策聯動,切實避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城鄉醫療救助的定點醫療機構、用藥和診療範圍分別參照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標籤: 合交 新農 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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