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維知科普網 >

生活

> 新會計準則福利費會計分錄

新會計準則福利費會計分錄

新會計準則福利費會計分錄

會計準則下,企業支付福利費的會計分錄為:借:管理費用——福利費,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新準則取消了原“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會計科目、增設“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按照“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係補償”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資料拓展在新準則下,如果有明確的職工福利計劃,即有明確的金額和明確的支付對象範圍,(例如公司有成文的福利計劃,並通過《員工手冊》等方式傳達到各相關員工)則可以計提應付福利費。

關鍵還是在於福利費的餘額是否符合負債的定義。

以前那種提而不用的福利費是不符合負債定義的,新準則下不應繼續,即應付福利費不存在餘額。

新準則下福利費通常據實列支,也就不存在餘額的問題,但企業也可以先提後用,通常,企業提取的職工福利費在會計年度終了經調整後應該沒有餘額,但這並不意味着職工福利費不允許存在餘額,在會計年度中間允許職工福利費存在餘額,如企業某月提取的福利費超過當月實際支出的福利費,則職工福利費就存在餘額。

福利費當期實際發生金額大於預計金額的,應當補提福利費,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當期實際發生金額小於預計金額的,應當紅字衝回多提的福利費,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zkpw.com/sh/93ny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