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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駕駛證扣分什麼時候清零

1、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週期(即記分週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如此類推不斷地循環。駕駛證的清分時間是駕駛證上的發證日期,每年在發證日期那天系統自動清分。從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起算,一年為一個記分週期,如此類推不斷地循環。

2、如果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是2018年5月x日,那麼駕駛證記分週期就是:從2010年5月x日的零時起至2019年5月x日二十四時止。

3、違法所記分值如果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所記分值未滿12分的,記分系統會從下一記分週期開始將上一記分週期所記分值(交清罰款後)自動清零;。

4、被記滿12分的,則需要到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或到違法行為地車管所參加學習並考試科目一(一個記分週期連續兩次記滿12分的增駕科目三後考試)合格後,方能將分數清零。否則你的駕駛證無法正常使用。

c1駕駛證扣分什麼時候清零

c1駕駛證扣分後什麼時候恢復。

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交管部門將扣留駕駛證。駕駛人蔘加科目一學習,考試合格後,可以清除記分,恢復滿分。

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駕駛人蔘加科目一、科目三學習,考試科目三合格後,可以清除記分,恢復滿分。

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週期結束時記分自動清除,駕駛證恢復滿分;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週期。

根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五條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週期(即記分週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蔘加學習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九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週期。

駕駛證扣分的注意事項。

1、如果在一個記分週期(從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起算12個月)扣分不滿12分的,只要把罰款交了即可,不用怎樣進行處理。下一記分週期開始車管計算機系統便將上一記分週期的分數全部清零。

2、如果在一個記分週期扣分達12分的,則要到發證車管所或違法地車管所通過學習並考試科目一合格後才可消除滿分記錄並恢復駕駛證的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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