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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户口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遷户口需要準備什麼資料?的答案是:入户申請書;申請人;被申請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證;結婚證書;申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鄉鎮證明;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鄉鎮證明等

遷户口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遷移户口的原因有很多,遷移户口需要的資料要根據不同情況而定。比如:

1、有合法固定住所類居民:遷移户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擬遷移户口人員户籍證明及户成員關係證明或公證書;申請人和擬遷移户口人員的身份證或户口本原件(留存複印件);房產證原件(留存複印件)。

2、農村遷往城市類居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條的規定,公民遷出本户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户主在遷出前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户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3、沒有遷移證件類居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三條的規定: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户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户主在遷出前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户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標籤: 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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