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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與魚掌不可兼得意思

正確説法應該是“魚與熊掌不可兼得”。出自孟子《魚我所欲也》:“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本意不是説二者必然不可兼得,而是強調當如果不能兼得的時候,我們應當如何取捨。

熊與魚掌不可兼得意思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裴多菲)“魚與熊掌”的確是我們的生命歷程中經常遇到的二難選擇。大而言之,想名又想利;想做官的權勢又想不做官的瀟灑自由。小而言之,想讀書又想打麻將;想工作又想休閒。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之所以難,難在捨不得,難在那不可得兼的東西都是“我所欲也”,甚至,也是人人所欲的。不然的話,也就沒有什麼可難的了。

熊與魚掌不可兼得意思 第2張

生於朗朗乾坤、太平盛世,似乎已沒有生與義,生命與愛情與自由的不可得兼了,這是幸事。不過,面對滾滾而來的經濟洪流,義與利的二難選擇卻恆常懸在我們的面前了——利,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什麼而取什麼呢?

從全文來看其中也有好的東西不要擁有太多,不然就體現不出其價值所在,就像一山不能容二虎,金字塔頂上永遠是最稀少珍貴的,意在提醒人們在面對取捨時應該如何抉擇。

標籤: 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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