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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一次大會專門研究全面依法治國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召開,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了全面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和總藍圖、路線圖、施工圖。

這是我們黨的歷史上第一次專題研究、專門部署全面依法治國的中央全會,在我國法治史上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義。

哪一次大會專門研究全面依法治國

全會還決定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2015年4月,中辦、國辦印發《關於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的實施方案》,為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繪就了路線圖和時間表。2016年12月,首次全國黨內法規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對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作出全面部署。會議要求,要堅持依法治國與制度治黨、依規治黨統籌推進、一體建設,推動黨的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治國理政的實際效能。

2017年10月,黨的十九大對過去5年法治建設歷史性成就進行了深入總結,對新時代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出了新任務,描繪了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宏偉藍圖,為全面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法治強國指明瞭前進方向、基本任務、實踐路徑。2018年3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了憲法修正案,以國家根本法的形式確立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位。這次修憲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的首次修憲,對於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2018年3月17日,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習近平主席面對近3000名全國人大代表、面對13億多全國人民,莊嚴進行憲法宣誓,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們國家最高領導人首次進行憲法宣誓,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堅定意志和堅強決心,為全體國家工作人員作出了表率。2018年8月24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舉行第一次會議。黨中央決定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有利於健全黨領導全面依法治國的制度和工作機制,有利於強化黨中央在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的領導,有利於更加有力地推動黨中央決策部署貫徹落實。

2019年1月,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闡明瞭政法工作的性質、指導思想、主要任務和原則等重大問題。出台條例是提高黨領導政法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水平的內在要求,是推進依法治國與依規治黨有機統一的重要舉措,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題中之義。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民法典,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

民法典系統整合了新中國成立70多年來長期實踐形成的民事法律規範,汲取了中華民族5000多年優秀法律文化,借鑑了人類法治文明建設有益成果,是一部體現我國社會主義性質、符合人民利益和願望、順應時代發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體現對生命健康、財產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嚴等各方面權利平等保護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鮮明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的民法典。

標籤: 依法治國 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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