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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于謙是誰

明朝大臣、民族英雄、軍事家、政治家。永樂十九年(1421年),于謙登進士第。

宣德元年(1426年),以御史職隨明宣宗平定漢王朱高煦之亂,因嚴詞斥責朱高煦而受宣宗賞識。

明朝的于謙是誰

後巡撫河南、山西。宣德五年(1430年)又以兵部右侍郎巡撫河南、山西等地。明英宗時,因入京覲見不向權臣王振送禮,遭誣陷下獄,因兩省百姓、官吏乃至藩王力請而復任。土木之變後,英宗兵敗被俘,他力排南遷之議,堅請固守,升任兵部尚書。

明代宗即位,整飭兵備,部署要害,親自督戰,率師二十二萬,列陣北京九門外,抵禦瓦剌大軍。瓦剌太師也先挾英宗逼和,他以“社稷為重,君為輕”,不許。也先無隙可乘,被迫釋放英宗。

和議後,于謙仍積極備戰,挑選京軍精鋭分十團營操練,又遣兵出關屯守,邊境得以安寧。當時朝務繁雜,于謙獨運徵調,合乎機宜。其號令明審,令行政達。

他憂國忘身,口不言功,平素儉約,居所僅能遮蔽風雨。但因個性剛直,招致眾人忌恨。天順元年(1457年),英宗復辟,大將石亨等誣陷於謙謀立襄王之子,致使其含冤遇害。

明憲宗時,于謙被複官賜祭,弘治二年(1489年),追諡“肅愍”。明神宗時,改諡“忠肅”。有《於忠肅集》傳世。《明史》稱讚其“忠心義烈,與日月爭光”。

他與岳飛、張煌言並稱“西湖三傑”。正統年初,楊士奇、楊榮、楊溥主持內閣朝政,都很重視於謙。于謙所奏請的事,早上上奏章,晚上便得到批准,都是“三楊”主辦的。到了“三楊”去世,太監王振開始掌權,作威作福,肆無忌憚地招權納賄。

百官大臣爭相獻金求媚。每逢朝會期間,進見王振者,必須獻納白銀百兩;若能獻白銀千兩,始得款待酒食,醉飽而歸。而於謙每次進京奏事,從不帶任何禮品。有人勸他説:“您不肯送金銀財寶,難道不能帶點土產去?”于謙瀟灑一笑,甩了甩他的兩隻袖子,説:“只有清風。

”還特意寫詩《入京》以明志:絹帕蘑菇及線香,本資民用反為殃。清風兩袖朝天去,免得閭閻話短長。後於謙入朝,推薦參政王來、孫原貞。

通政使李錫逢迎王振的指使,彈劾于謙因為長期未得晉升而心生不滿,擅自推舉人代替自己。把他投到司法部門判處死刑,關在獄中三個月。後來百姓聽説于謙被判處死刑,一時間羣民共憤,聯名上書。

王振便編了個理由給自己下台,稱從前也有個名叫于謙的人和他有恩怨,説是把那個“于謙”和被關起來的于謙搞錯了,才把于謙放出來,降職為大理寺少卿。山西、河南的官吏和百姓俯伏在宮門前上書,請求于謙留任的人數以千計,周王、晉王等藩王也這樣上言,於是再命于謙為巡撫。當時的山東、陝西流民到河南求食的,有二十餘萬人,于謙請求發放河南、懷慶兩府積儲的粟米救濟。

又奏請令布政使年富安撫召集這些人,給他們田、牛和種子,由里老監督管理。前後在任共十九年,他父母去世時,都讓他回去辦理喪事,不久便起用原職。正統十三年(1448年),于謙被召回京,任兵部左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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