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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宗罪是哪七個?

罪行按嚴重程度遞增依次為傲慢、嫉妒、憤怒、懶惰、貪婪、淫慾和暴食。貪婪:失控的慾望,是七宗罪中的重點。

其他的罪惡只是無理慾望的補充。

七宗罪是哪七個?

淫慾:肉體的慾望,一般指過度貪求性愛的快樂。暴食:饕餮的慾望,浪費食物或者過度放縱食慾,過分貪圖逸樂皆為暴食一罪。嫉妒:財產的慾望,因對方擁有的財產比自己多而心懷怨恨(此處的財產並非限定於資產,更多的指才能)懶惰:逃避的慾望,懶惰及浪費所造成的損失為懶惰一罪的產物。傲慢:卓越的慾望,過分自信導致的自我迷戀,覺得自己處處都高人一等為傲慢。

憤怒:復仇的慾望,源於心底的暴躁、憎恨、憤怒,導致情緒失控而產生強烈的復仇慾望為暴怒。七宗罪(Seven deadly sins),罪惡的來源有七種。13世紀道明會神父聖多瑪斯·阿奎納列舉出各種惡行的表現。

天主教教義中提出“按若望格西安和宗教格里高利一世的見解,分辨出教徒常遇到的重大惡行”。“重大”在這裏的意思在於這些惡行屬於罪惡的來源,例如盜賊的慾望源於貪婪。這些惡行最初是由希臘神學修道士龐義伐草撰出8種損害個人靈性的惡行,分別是暴食、淫慾、貪婪、憤怒、懶惰、傷悲、自負或傲慢。

龐義伐觀察到當時的人們逐漸變得自我中心,尤以驕傲為甚。懶惰在這裏指“精神上懶惰”。六世紀後期,教宗艾文略一世將那8種罪行來源減至7項,傷悲並歸入懶惰,自負併入傲慢,並加入妒忌。

他的排序準則在於對愛的違背程度。其順序為:傲慢、嫉妒、憤怒、懶惰、貪婪、淫慾、暴食。中世紀著名的神學家聖·托馬斯·阿奎那在評註亞里士多德的《尼各馬可倫理學》時,撰寫了《論惡》(On Evil)一書,書中對宗教罪做出了具體的描述,順序是:傲慢(Pride)、嫉妒(Envy)、懶惰(Sloth)、憤怒(Wrath)、貪婪(Greed)、暴食(Gluttony)和淫慾(Lust)。“重大惡行”與不可饒恕的大罪是不可混而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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