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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不報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知道情況而不報告,特指沒有犯罪的人主動地或被動地對當局隱匿別人的叛逆罪或重罪的行為

知情不報是什麼意思?

成語名字:知情不報

成語發音:zhī qíng bù bào

成語解釋:知道情況而不報告,特指沒有犯罪的人主動地或被動地對當局隱匿別人的叛逆罪或重罪的行為

成語出處:古華《芙蓉鎮》第三章:“知情不報者,與壞人同罪。”

成語繁體:知情不報

常用程度:常用成語

感情色彩:中性成語

成語用法:作主語、謂語、定語;指瞞而不報

成語結構:偏正式成語

產生年代:當代成語

近義詞: 知情不舉 查看更多知情不報的近義詞>>

成語例句:劉心武《鐘鼓樓》第二章:“有人要挖澹台智珠的牆腳,您説我們能知情不報嗎?”



什麼是知情不報?知情不報判什麼罪

呵呵,知情不報,是一種行為,是指,明確知道某種違法行為不予以舉報.

你朋友如果在開車去接人之前就知道對方殺了人的話,那麼你的朋友最輕也會追究包庇罪.

根據刑法第310條第2款的規定,犯窩藏、包庇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所謂事前通謀是指,窩藏、包庇犯與被窩藏包庇的犯罪分子,在犯罪活動之前,就謀劃或者合謀,答應在犯罪分子實施犯罪後,對其予以窩藏、包庇。此種情形下,行為人在犯罪活動之前,就謀劃或者合謀,答應在他人實施犯罪後,對其予以窩藏、包庇,就使犯罪人獲得了精神上的動力與支援,性質上是一種幫助行為,應視為有共同的犯罪行為與共同的犯罪故意,符合共同犯罪的構成與原理,應當作為共同犯罪來處理。但是,如果行為人只是知道他人要去實施犯罪,事後予以窩藏、包庇,或者事先知道他人要去實施犯罪,未去報案,犯罪發生後又窩藏包庇犯罪分子的,不能以共同犯罪論處。

如果是包庇罪的話,視情節的輕重,可能不追究,追究的話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知情不報是什麼罪

關於知情不報。分情況:

一、如果只是單純的與犯罪人、犯罪事實沒有關係的知情不報,不犯罪,也不違法。

二、如果採取積極地行為幫助犯罪嫌疑人逃脱或掩蓋犯罪事實等等,有可能會構成共犯,或包庇、窩藏罪等。

知情不報是什麼罪?

如果明知對方是犯罪分子的情況下,不向公安機關報案,反而幫助犯罪分子逃匿或者進行包庇的,就會構成窩藏、包庇罪。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條:

【窩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擴展資料:

1、根據《人民警察法》第九條和第十九條規定,如果人民警察明知是逃匿的犯罪分子而不履行職責的,可構成玩忽職守罪。

2、根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一條規定,明知他人犯有間諜犯罪行為,在國家安全機關向其調查有關情況、收集有關證據時拒絕提供,情節嚴重的,構成拒絕提供間諜犯罪證據罪。

3、對明知是無罪的人,採取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其他隱瞞事實、違背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責任為目的進行立案、偵查(含採取強制措施)、起訴、審判的。

4、對明知是有罪的人,即對明知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人,採取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其他隱瞞事實、違背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偵查(含採取強制措施)、起訴、審判的。

5、在立案後,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應該採取強制措施而不採取強制措施,或者雖然採取強制措施,但無正當理由中斷偵查或者超過法定期限不採取任何措施。

6、實際放任不管,以及違法撤銷、變更強制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際脱離司法機關偵控的。

7、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出枉法判決、裁定,即有罪判無罪、無罪判有罪,或者重罪輕判、輕罪重判的。

8、其他枉法追訴、不追訴、枉法裁判行為。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知情不報屬於什麼罪

一般情況下,知情不報不構成犯罪,即只是單純的和犯罪人、犯罪事實沒有任何的關係的知情不報,法律上是不違法,所以不構成犯罪。 但是若採取相對積極的行為,幫助犯罪分子逃脱或者是幫助其掩蓋犯罪事實等,就可能成為共犯,或是包庇、 窩藏罪 等,根據《 刑法 》規定,會被判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條02【 窩藏、包庇罪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 共同犯罪 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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