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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異地大學聯考規定

非山東省户籍的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含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應為具有山東省高中階段學校學籍並有3年完整學習經歷的合格畢業生或結業生。非山東省户籍的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含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應在高中階段學校就學地縣級招辦報名。

山東異地大學聯考規定

具有山東省户籍的高中階段學校(含普通高中、普通中專、職業高中、職業中專、成人中專、技工學校)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人員;非山東省户籍的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含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應為具有山東省高中階段學校學籍並有3年完整學習經歷的合格畢業生或結業生。

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人員,包括取得高中階段學校的畢業證書、結業證書或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學力認定證明的人員。具有普通高中完整學習經歷但學業水平合格考試有不合格科目的學生,可以獲得學校頒發的結業證書,以同等學力身份報名參加大學聯考。

在我省定居並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可持省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報名參加大學聯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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