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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税和地税的區別

但是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決定"改革國税地税徵管體制。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税地税機構合併,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的各項税收、非税收入徵管等職責。國税地税機構合併後,實行以國家税務總局為主與省(區、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2018年6月15日,36個省級和計劃單列市新税務機構統一掛牌;7月5日,535個市級新税務機構統一掛牌;7月20日,全國所有縣鄉新税務機構全部統一掛牌,一律以新機構名稱對外開展工作。

一、兩者徵管税種不同:

國税系統負責徵收管理的税種 

1、增值税;

2、消費税;

3、進口產品增值税;

4、鐵道、各銀行總行、保險總公司集中繳納的營業税、所得税、城市維護建設税;

5、中央企業所得税;

國税和地税的區別

6、地方銀行和外資銀行非銀行金融企業所得税;

7、海洋石油企業所得税、資源税;

8、證券交易税等等。

地税系統負責徵收管理的税種

1、個人所得税;

2、土地增值税;

3、城市維護建設税;

4、車輛使用税;

5、房產税等等。

二、管理的體制不同:

國家税務局系統實行國家税務總局垂直管理的領導體制,在機構、編制、經費、領導幹部的職務審批等方面按照下管一級的原則,實行垂直管理。

我國現有北京、天津、上海、重慶 4個直轄市,均設有地税局。比較特殊的是,目前上海市國家税務局、地税局實行合署辦公。

標籤: 國税 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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