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維知科普網 >

學前教育

> 作與做的用法區別

作與做的用法區別

作與做的用法區別

1、“作”與“做”的用法區別:一、指代不同作:指一般性的活動,且動作性不強,其用法與進行”相當,意義很虛。

2、例如:作安排、作採訪。

3、做:指具體性的事務或職業性、專業性的工作。

4、例如:做工、做活兒、做題。

5、二、語體色彩不同作:多用於具有書面語色彩的詞語,特別是文言詞語均用“作”,成語幾乎全用“作”,起源很早,如:作成、作罷、作別、作答。

6、做:出於北方白話,起源很晚有關,多用於具有口語色彩的詞語。

7、如:做鬼、做媒、做夢、做買賣。

8、三、用法不同作:用於習慣上,製作或活動涉及的物件是具體的,一般用“做”。

9、做:用於抽象一點的或書面色彩重一點的,一般用“作”;成語裡一般用“作”。

標籤: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zkpw.com/zh-tw/xq/o00oo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