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认证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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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发生业务取得对应发票: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2、企业通过税务局进行发票认证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企业发生业务取得对应发票然后认证,应当通过“原材料”等科目以及“应交税费”相关二级科目核算。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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