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规定有哪些 生活 关注:2.13W次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该仲裁时效可中止、中断。3、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规定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了。 标签: 时效 仲裁 争议 劳动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wzkpw.com/zh-my/sh/8260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