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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資科目一二三分別是什麼

教資科目一二三分別是什麼

幼兒園教版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權一為綜合素質,科目二為保教知識與能力。國小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一為綜合素質,科目二為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一為綜合素質,科目二為教育知識與能力,科目三為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初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歷史與社會、科學等15個學科。

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一為綜合素質,科目二為教育知識與能力,科目三為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高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14個學科。

標籤: 教資 一二三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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