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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定回潮率

公定回潮率是業內公認的纖維所含水分質量與乾燥纖維質量的百分比。由於紡織材料的回潮率不同,其重量也不同,因此為了消除因回潮率不同而引起的重量不同,制定了公定回潮率。

公定回潮率

紡織材料由於具有一定的吸濕能力,這種能力在不同的狀態下是不同的,為了使紡織材料的吸濕有一定的可比性,同時便於統一計量紡織材料的重量,一般我們規定標準大氣狀態,標準狀態的規定國際上是統一的,只是允許誤差範圍略有不同。

不同材料公定回潮率

應注意的是,各國對紡織材料公定回潮率的規定往往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而定,所以並不完全一致。

棉花:公定回潮率8.5%

滌綸:公定回潮率0.4%

苧麻:公定回潮率13%

錦綸:公定回潮率4.5%

羊毛:公定回潮率15-16%

維尼綸:公定回潮率5%

蠶絲:公定回潮率11%

腈綸:公定回潮率2%

粘膠:公定回潮率13%

丙綸:公定回潮率0%

醋酸:公定回潮率7%

氯綸:公定回潮率0%

什麼是公定回潮率?

公定回潮率是紡織業內公認的纖維所含水分質量與乾燥纖維質量的百分比。由於紡織材料的回潮率不同,其重量也不同,因此為了消除因回潮率不同而引起的重量不同,制定了公定回潮率。

重量是貿易計價和成本核算時的重要依據,回潮率不同,重量就不同。而在貿易和成本計算中,紡織材料並不一定處於標準狀態,即使是在標準狀態下同一種纖維材料的實際回潮率也不一定是一個常量。

為了計重和核價的方便性需要,就必須對各種纖維材料及其製品認為制定一個標準值,這個標準值稱之為公定回潮率(紡織材料回潮率的約定值),應該注意公定回潮率的值是純屬為了工作方便而認為選定的,它接近於標準狀態下回潮率的平均值。

各國對於紡織材料公定回潮率的規定通常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制定的,所以並不一致,但差異不大。

擴展資料

測試方法

烘箱法: 它是通過烘箱內的電阻加熱,使烘箱內空氣的温度到某一定值,並在整個烘燥中保持這一温度,然後將已稱得濕重的紡織材料試樣放入恆温烘箱內進行烘燥,使紡織 材料中的水分不斷蒸發於熱空氣中,並利用烘箱的排氣裝置不斷將濕熱空氣排出箱外,為紡織材料內所含水分不斷蒸發創造條件。

由於紡織材料所含水分不斷蒸發和 散失,重量不斷減少,當重量烘乾至不變時,即為紡織材料的乾重。這時可採用箱內熱稱的方法稱得試樣乾重,最後可根據試樣的濕重和乾重求得紡織材料的回潮 率。在烘箱法中,規定烘燥温度,棉為105℃±3℃;毛和大多數化纖為105~110℃;絲規定為140~145℃。烘燥時間一般為90min。

電阻濕法:電阻濕法是根據紡織材料在不同回潮率下具有不同的電阻性,從而測定紡織材料所含的水分。對幹含水率不穩定的商品,如羊毛、生絲、棉花等,為準確計算這類商品的重量,國際上通常採用按公量(Conditioned weight)計算的方法、即測定商品的實際回潮率(含水率)以計算商品乾淨重,再換算成公定回潮率的重量。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公定回潮率

公定回潮率指的是什麼?

公定回潮率是業內公認的纖維所含水分質量與乾燥纖維質量的百分比。由於紡織材料的回潮率不同,其重量也不同,因此為了消除因回潮率不同而引起的重量不同,制定了公定回潮率。

紡織材料的回潮率不同,其重量也不同。為了消除因回潮率不同而引起的重量不同,滿足紡織材料貿易和檢驗的需要,國家對各種紡織材料的回潮率規定了相應的標準,稱為公定回潮率。它在數值上接近標準温濕度條件下測得的平衡回潮率。

其他回潮率

標準回潮率指纖維材料在標準大氣(温度20℃,相對濕度65%)狀態下,吸放濕作用達到平衡穩態時的回潮率。

紡織材料放在空氣中,會不斷地和空氣進行水蒸汽的交換,紡織材料一面不斷地吸收空氣中的水蒸汽,即吸濕;同時也不斷向空氣中放出水蒸汽,即放濕,經過一段時間後,纖維的吸濕和放濕就會逐漸處於一個穩定的平衡,即吸濕量等於放濕量。

紡織材料空氣中的吸收或放出水蒸汽的過程稱為吸濕性。不同的紡織材料,具有不同的吸濕性。纖維吸濕的多少一般用含水率和回潮率來表示。纖維的吸濕平衡量稱之平衡回潮率。

什麼是標準回潮率,公定回潮率

標準回潮率指纖維材料在標準大氣(温度20℃,相對濕度65%)狀態下,吸放濕作用達到平衡穩態時的回潮率。

公定回潮率是業內公認的纖維所含水分質量與乾燥纖維質量的百分比。由於紡織材料的回潮率不同,其重量也不同,因此為了消除因回潮率不同而引起的重量不同,制定了公定回潮率。

拓展資料

公定回潮率是業內公認的纖維所含水分質量與乾燥纖維質量的百分比。由於紡織材料的回潮率不同,其重量也不同,因此為了消除因回潮率不同而引起的重量不同,制定了公定回潮率。

回潮率(Rate of Moisture Regain):纖維含水重量佔纖維乾重的百分比,即:回潮率(纖維濕重-纖維乾重)/纖維乾重。

紡織材料由於具有一定的吸濕能力,這種能力在不同的狀態下是不同的,為了使紡織材料的吸濕有一定的可比性,同時便於統一計量紡織材料的重量,一般我們規定標準大氣狀態,標準狀態的規定國際上是統一的,只是允許誤差範圍略有不同。

紡織材料的回潮率不同,其重量也不同。為了消除因回潮率不同而引起的重量不同,滿足紡織材料貿易和檢驗的需要,國家對各種紡織材料的回潮率規定了相應的標準,稱為公定回潮率。它在數值上接近標準温濕度條件下測得的平衡回潮率。

標準回潮率指纖維材料在標準大氣(温度20℃,相對濕度65%)狀態下,吸放濕作用達到平衡穩態時的回潮率。

紡織材料放在空氣中,會不斷地和空氣進行水蒸汽的交換,紡織材料一面不斷地吸收空氣中的水蒸汽,即吸濕;同時也不斷向空氣中放出水蒸汽,即放濕,經過一段時間後,纖維的吸濕和放濕就會逐漸處於一個穩定的平衡,即吸濕量等於放濕量。紡織材料空氣中的吸收或放出水蒸汽的過程稱為吸濕性。不同的紡織材料,具有不同的吸濕性。纖維吸濕的多少一般用含水率和回潮率來表示。纖維的吸濕平衡量稱之平衡回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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