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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國語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招生簡章

一、北京外國語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招生簡章:

為認真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關於2022年繼續做好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校2022年繼續實施高校專項招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

北京外國語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招生簡章

1、領導機構

高校專項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由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2、報名條件

考生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①具有堅定的愛國主義信念,品學兼優、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符合2022年統一大學聯考報名條件;

②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户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户籍;

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④外語學習能力突出,具有濃厚的外語學習興趣。

考生户籍、學籍資格審核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負責。

3、招生計劃和專業

①招生計劃為30人以內。

②招生專業(大類)為:英語、德語、日語、俄語、漢語言文學、漢語國際教育、新聞學、法學、外交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工商管理類、世界史。

③招生的外語專業中,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外語專業可招收任何外語語種考生,但入校後第二外語均為英語。

④我校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報名及初審通過情況確定高校專項分省分專業擬招生計劃數,並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向社會公佈。

4、報名辦法

㈠網上報名:2022年4月16日-25日,考生登錄陽光大學聯考網上報名系統(),申請註冊賬號,登錄後按要求完整、如實填寫報名信息。

㈡考生在報名系統裏填寫和上傳各類報名材料,不需郵寄紙質材料。

(1)北京外國語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網上報名時,按系統提示填寫個人信息,系統將自動生成申請表,考生下載打印,在申請表規定位置完成中學負責人簽字、學校蓋章、本人簽字,掃描後再次上傳;

(2)户籍證明:户籍卡或户口本(首頁、户主頁及本人所在頁均需上傳);須能夠證明考生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户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且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户籍;

(3)學籍證明:學籍卡或學生證,有高中3年間各學期註冊蓋章。

上傳申請表及材料應為原件彩色掃描件或高清照片,確保完整清晰。考生應確保報名材料符合要求、真實有效。未按要求提交報名材料的,視為自願放棄;材料不清晰、誤填、漏填或提供虛假材料的,視為報名無效。

㈢考生所在中學應將推薦考生的課程成績、模擬考試成績及排名、參加北外高校專項報名資格等信息在校內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考生方可報名。

5、初審

①我校將成立專家組對報名考生資料進行初審,依據審核情況確定報考資格。

②請考生於2022年5月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初審結果分為“通過”和“未通過”二檔。

北京外國語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招生簡章 第2張

6、公示

初審通過的考生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和陽光大學聯考平台上進行公示,公示合格的考生有資格填報我校高校專項招生志願。

凡未報名、初審未通過以及公示不合格的考生不具備資格填報我校高校專項招生志願,我校將不予錄取。

7、填報志願

取得報考資格的考生應根據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填報所在省份規定的相應批次大學聯考志願。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

8、錄取

錄取階段,將根據考生填報志願的情況,按大學聯考實際考分排名,由高到低按專業志願依次錄取。大學聯考總分為750分的省份,錄取考生的大學聯考投檔分須達到我校在該省相應批次模擬投檔線下40分以內(但不低於所在省份同科類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數線。總分為其他分值的,按相應比例折算。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經所在省級招辦批准後,由我校審查、錄取。

實施新大學聯考省份不分文理,具體選考科目以所在省市考試院發佈的招生計劃為準。

依據學校學科專業特點,除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不組織大學聯考外語口試的省份外,所有報考我校的考生必須參加外語口試且成績合格(廣西壯族自治區考生要求達到A等)。外語口試的組織及口試內容和成績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負責實施。

錄取結果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和陽光大學聯考平台進行公示。

9、監督機制

⑴學校將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選拔程序,加強過程管理,公示相關信息。

⑵北京外國語大學招生監察辦公室負責監督,接受投訴。招生監督電話:010-88816259;招生監督郵箱:.

⑶高校專項招生具有和大學聯考相同的嚴肅性。考生應如實申報有關材料,有關中學應嚴格組織推薦工作,對考生成績、排名等相關資料的真實性進行把關。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在高校專項招生中存在“違規承諾及操作、虛報或偽造、編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將取消該考生的錄取資格,並按相關規定報考生所在省份考試院處理。

10、我校高校專項招生的報名及錄取不收取任何費用。被錄取的考生因家庭經濟原因不能報到的,可以向我校申請資助。聯繫電話為010-88816834,聯繫部門為學生處資助中心。另外,我校設立學業支持中心,將面向高校專項錄取的大一新生開展學業幫扶工作。

11、我校未組織任何有關大學聯考招生的培訓,也未委託其他機構或者個人開展招生的培訓和報名等工作。有關招生信息均以我校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台上發佈的信息為準。

12、本招生簡章經北京外國語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通過,由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教育部公佈新的政策,本簡章將按最新政策做相應調整。

13、聯繫方式

聯繫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三環北路2號,北京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089

聯繫電話:010-88816254,010-88816481

傳真:010-88810273

電子郵箱:

本科招生網:

二、北京外國語大學的介紹:

北京外國語大學,簡稱北外,位於北京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國家首批“211工程”建設高校,入選國家“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台”、“2011計劃”、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為財政部6所“小規模試點高校“之一,是國際大學翻譯學院聯合會、京港大學聯盟、中日人文交流大學聯盟、中俄綜合性大學聯盟成員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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