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兑付證券的會計處理
- 金融
- 關注:2.15W次
1、委託單位尚未撥付兑付資金而由證券或金融機構墊付並取得證券時:
借:代理兑付證券
貸:銀行存款
2、證券或金融機構收回墊付資金時:
借:銀行存款
貸:代理兑付證券
3、證券或金融機構向委託單位交還已兑付的證券時:
借:代理兑付證券款
貸:代理兑付證券
證券或金融機構墊付並取得證券,然後收回墊付資金及交還已兑付的證券時,應當通過“代理兑付證券”科目以及“銀行存款”等科目核算。“代理兑付證券”科目主要用於核算證券或金融機構接受委託代理兑付到期的證券價值。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zkpw.com/zh-mo/jr/wgy2y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