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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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
借:其他債權投資——成本
應收股利
2、企業處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
借:銀行存款
其他綜合收益(借方或貸方)
貸:其他債權投資——成本
其他債權投資——公允價值變動(借方或貸方)
投資收益
企業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然後進行處置時,可以通過“其他債權投資”等相關二級科目進行處理,其中“其他債權投資”科目主要用於核算企業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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