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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改编自作者在阿拉斯加冰雪荒原的淘金经历,书中的巴克是作者运用拟人手法创作出来的一个思想载体,巴克对自己尊严和骄傲的维护,对自由的渴望,无一不是作者自己本身的情感流露。《野性的呼唤》既表达了作者对自然生命的敬畏,也深刻揭露了美国社会弱肉强食的残酷。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原本的它生活优渥,却被偷卖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之中,在那里它第一次领略到了棍棒、皮鞭的威力,也体会到了无休止劳作的疲累,但巴克从未曾停歇的对自由的追寻。

巴克对自由的向往慢慢地唤醒了它身体里的野性,在最后一任主人的死亡后,巴克彻底断了对人类世界的留恋,转身成为一头真正的狼。其深刻的印证了作者渴望表达的主题:生命总是在不断挣扎求存的过程中获得意义与力量。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第1篇】

你认真的观察过自然吗?你感受到过自然的庞大与无助吗?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中,桀骜不驯的杰克·伦敦为我们展现了一只同样生存在大自然中普普通通的狗——巴克,但这只狗却带给了我们一种不平凡的生活的震撼。

杰克·伦敦由于家境贫寒,从小就尝遍了人生冷暖。1896年的淘金热把杰克·伦敦吸引到了天寒地冻的北极,在那里他因患上败血症而使淘金的梦想破灭。但在那里,他也许获得了比金子更宝贵的财富,他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像是《野性的呼唤》、《白牙》等等的许多名著都是从淘金过程中的创作素材而获得的灵感。

巴克其实很平凡,它在生活中充当着很多种角色,它是一个陪法官散步的老朋友,它也是一只为邮差服务驾驶雪橇的工作犬,不过它更是一只超出精神依托的“神狗”。

巴克出生在圣克拉拉谷的米勒法官家里,它同许多狗一样,人们家中的宠物,孩子的伙伴。假如不是一个园丁曼纽尔背弃信义地将他送上了北极的不归途,或许它的一生都将平平淡淡地度过。可以说曼纽尔是一个将巴克这个小炮弹点燃的火柴。

刚开始的路程中巴克十分的不适应,它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敌意,它拼命想要逃脱,离开那个让它恐惧的地方。但是在它的极力反抗下,一个穿红衣衫的男人用大棒猛打他的身躯,这个大棒仿佛就是炮弹点燃的导火索,使巴克明白在大棒和獠牙的法则之下,它是无计可施的。

来到北极后,由于对大棒的恐惧,它迅速地适应了北极的生活,快得让人不敢置信。它从柯利的死学会了如何在北极生存、战斗;它从戴夫和斯皮茨的调教下学会了拉雪橇;它从无意中掉入雪坑发现比勒学会了如何在寒风飕飕的北极休息,巴克却在拼命适应北极生活的过程中迷失了自我……就在佩罗和弗朗索瓦对巴克的学习能力赞叹不已的时候,一直对巴克充满敌意的斯皮茨终于发起了对巴克的进攻,本来小心谨慎的巴克对斯皮茨的进攻从不反击,可是这一次巴克内心的一种野性的欲望他和斯皮茨决一场恶战。终于巴克胜了,它仰慕已久的领头狗的位置现在属于它了!这个领头狗就像是炮弹爆炸的引爆装置,不仅让巴克的野性大发,更使它从迷失中找回了自我。

巴克从野性中苏醒,感受到了祖先的驯养特征,嗜血的欲望在它的心中愈演愈烈,再一次次的战斗中成功后,巴克这个小炸弹彻底爆发了,他成为了狼王!他遗传了圣·伯纳德狗父亲的身高和体重,遗传了牧羊犬狗母亲的体型和体态,若不是口鼻间和眼睛上端有些稀疏的棕毛,以及胸口正中间往下伸展的一大块色斑,巴克就是一只狼,这使它狼王的地位更加根深蒂固。

仔细想想,人类在社会中的野性往往是令人厌弃的,阴谋诡计、勾心斗角,往往人类是利用这些来获得成功的。每个种族都有野心,但它们都是付出了艰苦的奋斗才获得最后的成功的,而人类的野心之所以被人厌烦,是因为他们付出的是别人,回报的是自己。同样是野性,为什么差别就那么大呢?

如果说巴克可以选择是留在米勒法官家,尽享天伦之乐,还是来到北极,经历苦难获得成功,你会选择哪个?要是我,我会选择去北极,虽然受尽折磨,但是付出是有回报的,比在家中平平淡淡地度过一生要强得多。所以也许巴克放弃温暖的家,到北极受苦受难并不是件值得难过的事。转换角度看事情,世界也许会更美丽。

【第2篇】

《野性的呼唤》作者杰克·伦敦(Jack London 1876-1916),是二十世纪初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他生于旧金山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的折磨。十岁时,他一边读书,一边卖报,每天早晨三点钟就起床分送报纸。后来,他又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美国发生了严重的经济危机,杰克·伦敦参加了失业工人大军组织的“饥饿进军”,一度沦为以乞讨为生的流浪汉,曾以“无业游民”的罪名被捕。1897年,他怀着巨大的希望到北方阿拉斯加地区去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有淘到,却得了坏血症,于次年两手空空地回到家中。此后,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的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通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来自社会底层的杰克·伦敦对生活在“资本主义文明的垃圾堆上”的悲惨处境有着深切的体会。他在十六年创作生涯中留下了近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小说《荒野的呼唤》《热爱生命》等则充满了生命意志的力量和野性的美。成名后的杰克·伦敦追求物质享受,四十岁时在精神极度空虚和悲观失望中自杀身亡。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成名作,1903年出版。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作家正是通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

这篇小说是我极为喜欢的一部作品,作者杰克·伦敦对狗的理解实在是深刻到骨子里去了,他把巴克的心理描写得精彩绝伦。这部小说中使我感受最深的不是巴克回归自然的本性,而是它在经历种种磨难时所表现出的精神,不甘被命运左右,努力生存的精神。 当今社会竞争激烈,很多人在不再拥有以前安逸的生活后,便开始自怨自艾、怨天尤人、一蹶不振,甚至还可能悲观厌世。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一定会有顺境、逆境,大家不妨读读《野性的呼唤》,感受一下巴克在逆境中努力求生的精神。 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敬佩,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人也应该有这种魄力,把挫折当做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一定有欢乐,也一定有忧愁,巴克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闯过去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也要相信自己的能力,有克服困难的决心和战胜困难的信心。不论当今世界如何变化,我们都要做那个主宰世界的人。

【第3篇】

故事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大狗,野性、灵敏。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但是在1897年,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 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淘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

在旅途中也不端争斗,成为领导者。它的世界里再也没有怜悯和仁慈,它信奉的是很简单的原则:杀,或是被杀;吃,或是被吃。捕猎与杀戮是为了果腹和自卫,就像呼吸那么必要和自然,绝对没有错与对的考虑。

它也先后换个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他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最终,他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故事主体大概是这样,从故事内容来看,这是一个借物喻人的故事,文中的狗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观点,比如;

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德夫虚弱得一路上到下了好几次。赶狗人停下雪橇,把它从队伍中拉了出来。骄傲本是应该属于它的。因此,尽管它病得都快要死了,它还是不能忍受别的狗来做它的工作。戴夫拼命地反抗着跳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半血统的赶狗人试图用鞭子把戴夫赶开,但它不顾鞭打的疼痛,而赶狗人也不忍心使劲去抽。戴夫拒绝跟在雪橇后面平静地奔跑,它摇摇晃晃地走到雪橇中它的位置跟前,站在了索迩莱克斯旁边。夫的目光中充满了抗辩和恳求。一只好狗,宁可你把它杀死、把它的心掏了出来都不愿不工作的。他们回忆了很多狗们的例子:那些狗,老的不能再拉雪撬了,或者受伤了,就因为是被从旅途上裁减了下来才死去的。赶狗人对这样的例子是多么的难过。今天,戴夫就要死了,它也应该死在路上。只有这样,戴夫的心里才能满足。于是它又被套上了绳套,它为自己这么一只老狗还在绳套上很是自豪。它不止一次无意识地从它受伤的身体里痛苦地喊出声音来,好几次它倒了下来被别的狗拖着走。终于有一次,它摔倒了,再也没有起来,雪橇从它身上越了过去。其后,它的一条腿就断了。

作者这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因为出身贫困,国小毕业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工人,在街头斗殴中锻炼出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不久却结识了蚝贼,便也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了船去偷窃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浪荡。不久以后他却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了巡警,去追捕盗窃养殖品的贼,之后又到奥克兰电车公司的发电厂去求职,经理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来。

作者少时的经历也间接说明了现实的残酷。所以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500字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精选范文【1】

深色木纹的书桌,一盏淡淡的清茶。懒洋洋的阳光与茶香交融,一切都凝结在摊开的白纸黑字之上。那里有舒适的火塘,也有寒冷的雪原有暖暖的人与狗之情,也有挥鞭抽打的哗哗声有人性,也有冷峻的野性之魂。这,就是杰克·伦敦的小说,深深震撼了每一位拜读者灵魂的,《野性的呼唤》。

开始阅读每一本书之前,我总会带来一杯茶。茶能保持读者的思维冷静,心静,从而更认真的去理解文章,品味文章,体会文章,这次也不列外。 当第一眼看到标题时,我就立刻给自己提了一个问题:野性,究竟是什么?随后,开始了野性之旅。 巴克原来是一头有着圣伯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混血血种 ,养尊处优的贵族犬 ,受着米勒法官的宠爱。可是不幸降临了,人们在北方发现了一种贵重的黄色金属——黄金,一拨又一拨的人涌向寒冷的北方淘金,他们需要大量的狗来拉雪橇。园丁的助手曼纽尔为了得到钱来养活家人,偷偷地把巴克卖了出去。一开始,一个红衣人在巴克挣扎时用大棒来“教育”它,而与弗朗索瓦在冰天雪地里的野外生存体验让它明白了“大棒和獠牙的法则”:为活而活,无论是偷盗还是强抢与对手互相斗争绝不留情,否则死的就是自己。它有一个死对头名叫斯皮茨,它总是找它的麻烦。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

终于,怒火爆发了,巴克在战斗中杀死了斯皮茨,完成了野性回归的第二步。经过一段时间,巴克已经彻地完成了蜕变,已经没有任何仁义道德可言。它适应了北方残酷的生存法则,融入了充满兽性的弱肉强食的世界。它开始挑衅,为当上领头犬,并把狗群压制性管理得井井有条。主人不断的变化,但最终还是找到了一个真正关心巴克的约翰·桑顿。这是一段都么美好的日子!人与狗朋友般和谐相处。可同时,巴克也和林子里的狼交上了朋友,几次想奔到丛林里的巴克都被与约翰的情感所束缚。一次回家,巴克惊讶的发现约翰与他的朋友全部被耶哈兹人杀害了。愤怒的它再次激发了被压制的野性,撕裂了所有凶手的脖颈。再无牵挂的巴克奔入了令他魂牵梦萦的丛林,找到了狼朋友,凭借强横的实力当上了自由自在的狼王。不过它每年都回去约翰丧生的地方默哀。 不知谁说过,写动物小说最忌讳的莫过于把人类的感情强加于动物身上。在这一点上,我认为杰克·伦敦做得很好。紧凑的情节,生动的描写,成功刻画了巴克这一形象。他或许就是每一个生活在这个社会的人,虽然没有人类的思维,但他成长的经历却与我们形成了共鸣。一开始的舒适生活,就是我们还很小时。那是有爸爸妈妈宠爱着我们,就像米勒法官一样。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一切都会远去。我们长大了,我们需要到社会上去学习,在实践中获取阅历。社会就像巴克所处的冰天雪地,冷峻的望着生灵之间的斗争,在必要时还会施加一定的压力。我们被强行带离了父母,来到了工作岗位之上。一开始还有许多留恋,在一次次失败的鞭打中怀念着以往舒适的生活。但我们很快就适应了新的生活,抛弃了对往昔的回忆。我们遇到了一些同事——那些与巴克一起拉雪橇的狗们,与他们一起工作。在一天又一天的工作生涯中,我们明白了自然界所谓“大棒与獠牙的法则”:明白了别惹上司——弗朗索瓦等主人,否则会挨“大棒”的打为了生存,一定要露出你的獠牙去奋斗,否则会死。

我们一次次的与“同事”交锋,产生摩擦,明争暗斗,想尽办法剔除自己得到最大权力——领头犬的所有阻碍。很明显,巴克是所有人中的佼佼者。他拥有胆识,格斗技巧,以及面对对手的狡猾。面对他最终抛开了一切束缚,获得了自由、野性的归宿这一结局我十分羡慕,因为不知有多少人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丧生,留下来的又有多少还在机械的工作,静静的等待死亡的降临呢?有多少人能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归宿呢?它是这个社会上的强者,也是胜者,因为它活出了真实的自我。

对于内容,我比较欣赏巴克与斯皮茨搏斗的的那一段。“他们转着圈,吼叫着,耳朵向后倒竖着,敏锐的寻找着可趁之机。”“巴克努力地想用牙齿咬住那只大白狗的脖子。却总是不能成功。每当他的利齿朝对方那柔软的肌肉咬去时,都有斯皮茨的利齿在反抗。”······这些精彩的语句生动的再现了巴克与斯皮茨那场惊心动魄的搏斗,与它们当时的心情、感受,仿佛是一次决斗的主持人激情澎湃的解说词,使读者身临其境,野性在心中翻腾。“随后巴克改变了战术,他佯攻对方的喉咙,却突然掉头,从侧面迂回,用肩头向斯皮茨的肩头撞去,想把他撞翻在地。”“斯皮茨是个身经百战的老将,从斯匹次卑尔根闯过北极,横跨加拿大及北部荒寂地区,他对付过各种各样的狗,交战中,斯皮茨确立了自己的统治地位。”······从这些描写可以看出巴克的狡猾,斯皮茨的老练。

经过一番血腥而激烈的厮杀,最终,巴克“胜利了,是强悍的原始兽性支配着他杀死了自己的强敌,并且感觉好极了。”读到这,读者才长嘘一口气,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不得不佩服巴克的智慧与作者高超的写作技法。 野性,究竟是什么? 有人说,野性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了了友情。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然是。

有人说,野性,可能是一种残忍的东西,但也是一种很单纯的东西。它可以让一条文明狗享受杀戮的快乐也可以让一条血腥的狗,对一个人无比忠诚,无比深爱,与一个人架构起深厚的友谊。但说到底,它最终带来的,是一种灵魂的归属。 我说,我已经在书中找到了答案。野性,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它充满了矛盾,它是来自荒野的欲望,与习俗的束缚抗争着,它或许是竞争,或许是自由。但因为有了它,我们的生活才有了活力,生机,它带来了真实的生命。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精选范文【2】

布克原来住在位于圣克拉拉山谷的一个漂亮的庄园里,他是米勒法官家的一条狼犬。他的父亲是一条体格魁梧圣伯纳狗,母亲是苏格兰牧羊犬,只有一百四十磅的体重,但她又受父亲的影响,仪表堂堂。他这种优良的血统和矫健的体格以及庄园里普遍的尊重而产生的威严,使他具有了贵族的气质。他不免有些自命不凡,常常得意洋洋的把整个庄园都放在他的管辖范围内。

布克在法官家时,有时和法官的儿子们一起扎进游泳池里陪他们一块游泳,或出去打猎有时以白马王子的身份陪伴着法官的女儿散步有时就像老朋友一样,伏在布克脚边,陪着法官看书。。。

然而幸福的时光总是短暂的,由于柯勒大克发现金矿,冰天雪地的北极成为人们向往之地,法官庄园里的园丁助手莫纽尔借此机会把布克带走了,从此他离开了自己安静富贵的生活。

布克在红色衬衫男人那儿第一次尝到棒子的滋味,他明白面对拿着棒子的人,他是根本没有胜利的机会的。布克学到这个教训后,一生都没有忘记,也不敢忘记。终于他重新有了主人巴罗特和法兰夏,有了新的朋友笑里藏刀,虚伪阴险的史皮兹,气质忧郁,乖僻,喜欢独来独往的德夫。当他亲眼见到和他一路的朋友柯利被爱斯基摩犬撕咬直至剩下一堆碎片,他领悟到了这里的世界就是这样,没有什么公平不公平。当柯利的死亡还笼罩着不布克时,另一个重大的打击又降临了。他被像马一样赶去干活,他的自尊心受到极大的打击,他明白现在还不是反抗的时候,他以惊人的速度去学习,了解现在的工作,生活,很快,他便适应了这里的一切。后来法兰夏又带来两条狗,一个叫比利,另一个叫乔依。比利温柔善良,乔依乖离又暴躁,再后来,又加入一条叫索洛克司的狗,他身体瘦长,面容憔悴,脸上布满战斗的伤痕,只剩下了一只眼睛,他很冷酷很无情。

渐渐的,布克内心涌泄出一种原始野兽的统治欲望,以布克孤傲的性格,使他不甘心在奸诈无理的史皮兹的领导之下。终于,一场恶战爆发了,起因是史皮兹占领了布克的窝。一群饿昏的爱斯基摩犬突然来袭,混乱的场面连法兰夏和巴罗特都控制不了,布克也加入到战争中,曾经亲眼见到柯利死亡的布克尽管身上有多处伤痕,仍旧奋战不止,史皮兹也乘机偷袭布克,狗队就这样被冲散了,知道黎明才被全部找回,这段时间是他们度过的最艰险的日子,他们个个遍体鳞伤,还要度过一条宽达三十公里的河,河水的许多地方还未结冰,这给他们的行程增加了更大的困难,他们未到达道生就出现了混乱,一场生死搏斗,布克VS史皮兹,战胜了史皮兹的布克取代他当上了这支队伍的首领。

不久,不幸的事又发生了,法兰夏被降职了,他们沦为给淘金者送信函的人,信函很多,他们必须马不停蹄的跑才能准时到达目的地。为了不耽误行程,又加入了两个同伴迪克和库纳。在新首领的带领下,他们又开始了新的旅程。这是一场持久战,这些拖雪橇的狗,因为长时间过度劳累又得不到休息,一个个变得脾气时分暴戾,乖僻,德夫倒下了,他是被累死的,布克也从一百五十斤降到一百斤。终于他们有了三天的喘息机会,布克也没想到他们已经到了微不足道的地步,第四天听到讨价还价的声音,他才明白,原来他们都已经被淘汰了。

那两个美国人就是布克的新主人,一个查里斯,一个哈尔。还有一个叫梅塞思的女人,她是哈尔的姐姐,查里斯的太太。他们三个人都不懂驾驭狗的技术,套上绳索都要好久,他们根本不懂得怎样去疼惜布克,他们让狗队去拉很重的东西,却不给他们很好的休息,先后有很多狗都因为受不了离开了。要过那条三十多公里的河时,布克深知冰已经化了,不可能顺利通过,因此无论他们怎样责打他,他就是趴在地上死活不走,就在他们打他时,桑顿不忍心,把他救了下来,桑顿因为脚受伤了,他的朋友们为他修建了一个木屋,让他养伤。天气一点一点转暖,他的脚也一点一点复原,他心疼布克,于是救下了他,从此,布克跟他的新主人开始新的生活。

桑顿原来就有两条狗,他们都很友好的对待布克,桑顿对布克像孩子一样,布克也在桑顿那儿体味到了爱,这是他在法官家,在以前的旅途中未体会到的。日子一天天过去,布克的伤一天天好起来。布克怕桑顿离开他,从他来到北方后,他的主人换过一个又一个,这种匆匆的离去让让布克觉得任何一个主人都是不长久的,对此他很担心。他怕有一天桑顿也会离他而去,从他的生活中消失。有一天,两个身材魁梧的男人来到他们的营地,他们带着桑顿和他的三只狗,一起离开白河口走向道生。很快到了道生。那年秋天,桑顿和他的两个朋友驾着条独木窄船,准备越过一处很艰险湍急的河流,突然船陷入激流中,桑顿掉入水中,在生死攸关的时刻,布克奋不顾身的跳进河里去,在一片惊涛骇浪中追上桑顿,但河流很湍急,他们很快又被冲散了,布克被拍到岸边,虽然他已经精疲力竭,但他还是又跳入河中,在桑顿两朋友的'帮助下他们两个终于被就上了案。

在道生的那年冬天,桑顿和别人说布克能拉动一千磅的东西,布克凭着对桑顿伟大的爱,他终于拖动一千磅的东西走了一百码,帮桑顿赚了一笔,并还清了债务。桑顿有了钱之后,抵挡不住传说的诱惑,决定东东部探个究竟。一年春夏秋冬他们走过了无数不知名的河流,又是一年的春天,他们意外地发现河床中有金子,于是就在那里定居了下来,每天淘金。布克也每天无所事事,终于有一天,布克遇到一匹野狼,他们变成了好朋友,布克和野狼走了好远,突然想到桑顿,他头也不回地往回赶,任凭野狼怎样劝说,在他心里,桑顿仍是他的全部,虽然他很渴望和野狼的生活,可是他放不下桑顿。

日子又过了许久,布克又出去寻找野狼,可是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他在外面两天一夜,他心里觉得恐慌,当他回去时,悲剧还是发生了,桑顿和他的两个朋友被杀死了,两个伙伴也很痛苦的死了。被一群当地的印第安人给杀害了。布克看到这一幕惊呆了,他也气愤到极点,他的凶猛,残忍,对付了一群印第安人,战胜了高级的动物——人类。

布克心里没有牵挂了,他跟从自己内心的呼唤去到了狼群中,但他每年仍会回来看望桑顿,在原来那个地方发出低鸣。

从此他带领狼群奔行于山野之间。

人只有经历苦难才会成长,只有面对困难,才会勇进,只有收到威胁,才会发现潜能,才会坚强。所以说,困境可以磨练人的意志,在困境中,我们才会取得成功。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精选范文【3】

大棒与利齿的法则,在北极蛮荒下回荡,任何一只外来的狗,都随时可能受到生命危险。对于一只在南方养尊处优多年的狗来说,真是太可怕了。然而,想要生存,这是唯一的法则,一旦倒下,便只有死亡。

恶劣的环境唤起了它坚强的意志,也唤醒了它骨子里的,千百年绵绵长存的狼的野性!巴克的祖先是狼,它的身上流淌着狼的血液,在极为严酷的生存斗争中,它的野性被一点一点的诱发出来,并越来越清晰和强烈。原始先祖的影像在它的脑际里不时地晃动,还有狼的嗥叫,来自森林深处的召唤之声。在切断了和人类的最后一根纽带之后,它决定响应那召唤之声,加入狼群,回归自然。

在它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文明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一定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起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终于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野性的呼唤是世界上所有生灵对自由的呼唤,在荒野里奔跑,在高山上嚎叫,不受任何束缚。当太阳升起时,前方是通往自由的大道,巴克获得了自由,它将永远不再是一条狗,而是狼!也许就是那个可怕的晚上,改变了它的一生吧。

我们人人都渴望自由,不受任何约束,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受外界的控制,正如我写这篇读后感一样,并不完全是有感而发,只是不得不写,所以才有读,后又有了感。我追求原始人一样的生活,在茫茫的大地上奔跑,为生存而奋斗,创造出更美好的环境,而不是在高楼大厦中穿梭,规规矩矩地走路,做事和学习。我们再也不能回到那样的时代了,但我们的精神是自由的,自由地想像,自由地书写,自由地歌唱,感受生命中最后一丝美好的原始气息,做一个文明的自由者。

对于巴克来说,野狼之王才是它生命与灵魂的最后归宿。让我们瞭望无边的天际,为自己在茫茫的苍穹宇宙中寻找心灵的归宿吧。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篇600字

在暑假里,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一首极其凄凉而又非常富有哲理的诗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希望你喜欢。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

有人说它讲述的是进步与退化、文明与野蛮,有人说它讲述的是社会的残酷、人性的复杂,还有人说它讲述的是生存与孤独、爱与自由。而另外一个视角来看它讲述的是一个出生于温室的个体,进入社会后是如何在残酷的生存法则中成长为一个独当一面,真正成熟的个体。传达的是生命总是在不断挣扎求生的过程中获得意义、力量和信念。

故事的主人公巴克是一条南方的贵族狗,从小就生活在大法官的豪宅里,过着悠闲的富足的生活,此时的巴克就像未经世事的孩子,以为这个世界就是他眼前的这个样子。直到法官家的园丁助手的背叛,将它卖到了狗贩子的手里,它才经历了它从未经历过的残酷世界。从此巴克开始了它颠沛流离的一生。期间,它五度易主。

它的第二个主人是一个穿着红色外套的男人,当巴克从被关着的箱里放出来的时候,因为愤怒,它第一时间被放出来的时候就和红衣男人发起了要命一样的攻击。只不过红衣男人给了它当头一棒,紧接着又是第二棒、第三棒。在这个胖男人身上,巴克第一次学会了棍与齿的法则。它第一次深刻的意识到:在一个手拿大棒的人面前,自己是多么的无能为力。那根大棒就像是一种暗示,将它引入到了弱肉强食的蛮横统治法则中。如果第二个主人让巴克学会了权利与服从,那么第三个主人则让它体会到了集体生存的残酷。

巴克的第三个主人,是一个政府的信使。有一只雪橇狗队,当巴克刚来到这个队伍的时候,它就亲眼目睹了一只狗被其它狗撕裂至死。巴克意识到,在这个集体里毫无公道可言,你一旦趴下,那就死定了。为了生存,巴克学会了拉雪橇、学会了挖雪洞、甚至还学会了偷肉吃。在这个适应的过程中,尘封在巴克身上的那种原始的野性也在慢慢的复苏,那是巴克的祖先们给它这个种族留下的生存本能。为了避开主人的棍棒,巴克小心翼翼的避开一切错误,也渐渐的忘记了自己以前优越的生活。但遗憾的是巴克这一次的敌人,不是主人而是自己的队友,狗队里的领头狗,它因自己至高无上的地位受到了这只南方狗的胁迫,于是处处刁难。巴克一开始处处隐忍,与此同时,它也在耐心的等待时机。最后的结局巴克战胜了它,成为了雪橇队的老大。而它付出的代价就是自己也渐渐的变成了一只凶狠的野兽,它尝到了厮杀的快感,由此激发出了空前的野性。之后巴克又经历了两任主人。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

《野性的呼唤》讲得是一只叫巴克的混种的大狗的故事。这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生活十分幸福。但是在1897年,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淘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

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在路途中他目睹了残忍的杀戮,同时明白这是一个不公平的世界:弱肉强食。不断的争斗挑起了它的野性,他愈来愈像狼。在一次路途中,好心的车夫救了它,它便和车夫一起生活。不久后,车夫带它去淘金,不幸被几个印第安人杀死。这一下完全把它激怒了,它杀了那些人,完全变成了一只狼。

我很敬佩巴克的精神,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困难都会勇敢地去面对。而我们现在遇到一点困难、挫折就选择逃避。人生的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难免会有一些困难、挫折,只有像巴克一样去挑战它们,才可能达到胜利的彼岸。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3

《荒野的呼唤﹒白牙》这本书是由两个故事合在一起组成的,而这两个故事讲述的内容却正好相反:《荒野的呼唤》讲的是狗变狼的故事,《白牙》讲的是狼变狗的故事。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狗的故事。布克出生在文明开化、生活优裕的美国南部,后来被贩卖到寒冷的北方,变成了一只雪橇狗。为了生存,它身上的原始本能复苏了。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最终回到荒野,成为狼族的首领。

《白牙》讲述一只叫白牙的狼狗的故事。白牙诞生于荒野,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它被一个印第安人捕获,并屈服于他的棒棍和拳头之下。后来,白牙被卖给一个白人,成了一只凶恶的斗狼。在一次决斗中,白牙濒临死亡,新主人将它解救出来,用仁慈和爱驯服了它,最终使它善良、忠诚。

这两个故事使我明白了两个道理。《荒野的呼唤》:在险恶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只有勇于向命运抗争的'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白牙》:只要你用仁慈和爱对待动物,定会换回它对你的信任和忠心耿耿。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

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狗,因那时的淘金热,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之后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最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不惜性命地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十分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

“桑顿死了,这给它留下了无限的惆怅,这多少有点像饥饿,但是饥饿能用食物来填补,可是惆怅却使它疼痛了又疼痛。”桑顿是巴克爱的人,不同于对之前遇到的一些人一些狗的喜欢,是爱。作者让我们能以动物的独特视角去审视这个世界,透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透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纵观巴克的一生,它自始至终都没有得到过人类平等的尊重和爱。

故事里,狗也有不一样的性格:有温顺随和的、有友善的、有的尖刻外向的、有很有威严的、有阴险狠毒的、有胆小怕事的、也有喜爱偷懒装病的。这些狗,其实也就如同一个人类社会的缩影。人类之间有竞争,狗之间也有竞争人类有需要肩负的职责,他们也有。他们,也是人类灵魂的再现。他们有野性,人类,也有。每个人内心深处,其实都向巴克一样,潜藏着一份最深层的`,最原始的,又不易被人们发觉的野性。现代人的生活,受到各种规则压制太久,不再能看到野性,只能看到一只只被驯服的家兽。而有野性的人,是不羁的,是充满活力的。他们不为机械化的工作生活所困扰,充满了用心向上的精神。他们敢爱敢恨,有残忍也有仁慈,有憎恶也有挚爱,而且他们从不吝于表达自己的情绪。他们的灵魂,敢于响应远古时期的呼唤他们的灵魂,是属于自然的。他们,是人类的巴克。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

那么,我先给你们介绍一下吧!《野性的呼唤》是由杰克·伦敦的成名作,1903年出版。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他的名字叫巴克。整个故事是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加何从一条驯化成的南方狗退化到好像是狗,又不是狗、好像是狼,又不是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巴克的父亲叫埃尔玛,是一只巨大的圣伯纳德犬,希望巴克能继承父业。虽然巴克的身才没有父亲那么大,巴克的体重仅仅只有一百四十磅,因为巴克的母亲叫希依曾,是苏格兰的牧羊犬,但是就是这一百四十磅,再加上优越的生活条件及普遍受到尊敬,使巴克拥有一钟皇家贵族犬的气质。结果,巴克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经过几周的路途之后,巴克就开始了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了一条拉雪撬的苦役犬。

在残酷的驯服的过程中,巴克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巴克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巴克自己将生存的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苦的拉雪橇的途中,主人经过好几次调换,巴克与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巴克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巴克它热爱的主人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巴克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巴克这一路上曾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里面,最令我感动的是:第六章为了一个人的爱。因为这本篇故事里面讲了一个叫约翰·桑顿的人收养了巴克,使巴克重新恢复了以前的体力。然后,巴克帮助约翰·桑顿拉了二十袋五十磅重的面粉,就是一千二百五十磅,赌二千元美金。最后为约翰·桑顿赢得了二千元美金巴克还救了约翰·桑顿一条命呢!是因为约翰·桑顿做一条小舟他们在一起航行的时候,因为水流比较急,而且还是在一个特别险恶的地方呢!那就是在飞流直下的水流之中。约翰·桑顿一不小心,从小船上摔到了这凶猛的水流之中。巴克立刻跳入水湍流之中,但是这里其吞噬力大得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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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50字

《野性的呼唤》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每读一遍,我都会有新的感受,但最为深刻 的感受,莫过于为自由的生命喝彩。

文章主要写了这样一件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 几经周折后,它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在艰辛的拉雪橇的途中,主人几经调换,最后一位主人和巴克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最后,它在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成为狼族之首。

读着,读着,我的泪水不知不觉地涌上眼眶,巴克和它主人之间的友谊让我感动,而最让我震惊的.却是文中巴克那从未停歇的对自由,对野性的追寻,也正是他寻找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的勇气与信心,使它成了狼群之首,也正是这股力量,把它拉出了黑暗的阴影,使它走向光明的大道。

巴克做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而做为一个人,也会有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应该相信,所有生命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骄傲地生存,选择主平的地方……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不要管你选择的是对是错,只要你在这条路上勇敢地走下去,面对生活和现实,不惧怕,不退缩,总会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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