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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資考試作文評分標準

教資考試作文評分標準

教師資格考試作文評分標準:一等(50-38) :立意切合題意,中心突出,內容充實、情真意切、結構嚴謹、文體明確、語言優美、引經據典、字體優美。二等(37-25) :中心符合題意、中心明確,內容較充實、感情真實、結構完整、文體突出、語言通順、字跡清楚。三等(24-12):中心基本符合題意、基本明確,內容單薄、感情基本真實、結構基本完整、文體基本符合、語言基本通順、字跡潦草。

1、四等(11-0):中心偏離題意、不明或立意不當、內容空洞、文體不明、矯揉造作、結構混亂、語病多、字跡難辨。

2、另外,還有一些常規的硬性扣分點:標題,不寫,扣5分;文章結尾不寫、字數多於600字,扣10分;少於600字,殘文11分以下;語句錯誤:2個扣1分,5個扣3分,多於5個,扣12分。

3、擴展資料:教師資格考試作文命題趨勢:①材料來源從近年綜合素質的作文分析來看,材料越來越“新” , 越來越貼近時事,越來越關注當下的社會現象。

4、材料已經超出了最初幾年比較關注“教師”“學生””教育現象”本身這個較狹窄的領域。

5、②體裁要求從近幾年綜合素質作文命題來看,對於文體的要求仍以 “論説文” 為主,基本不涉及其他文體。

6、所以考生在作答時,一定要嚴格把握文體要求。

7、③命題分析近幾年綜合素質作文以材料作文為主,話題作文為輔,基本不涉及命題作文。

8、所以考生要加強對材料主題的把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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