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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和複製對象

移動對象

移動和複製對象

選擇要移動的對象(對象指可以繪製或者插入的任何圖形,並可針對這些圖形進行修改或者完善,包括:自選圖形、文本框、藝術字、圖片、圖表、嵌入式對象、多媒體對象等。)、多項選擇(多項選擇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對象同時處於
選中狀態。)或組合(組合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對象通過組合形成的一個新的特殊對象。)。

將對象拖動到新位置。

複製對象

選擇要複製的對象、多項選擇或組合。

請選擇以下的一項操作:


在選擇的對象上單擊右鍵(如果是多項選擇或組合,選擇後在任意一個對象上單擊右鍵),選擇“複製”,然後在需要粘貼的位置單擊右鍵,選擇“粘貼”。

在“開始”選項卡上,選擇“複製”,然後在需要粘貼的位置,在選擇“粘貼”下拉列表中的(或在右鍵菜單下)“選擇性粘貼”。

快捷鍵“ Ctrl + C ”,然後再需要粘貼的位置按“ Ctrl + V ”。

如果要粘貼的位置與複製的位置在同一工作表,您可以按住 Ctrl 然後拖動選擇的對象。

操作小貼士


若要限制對象使其只進行水平或垂直移動,請在拖動對象時按 Shift 鍵。 

標籤: 複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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